《市场消费》

永辉:接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诉讼案审理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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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知,永辉公告显示,接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诉讼案审理通告,要求裁定大连市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下股权转让价款rmb3,639,089,070.93元,及其加速到期合同违约金rmb218,345,344.26元。与此同时,要求裁定大连市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此案花费的律师代理费rmb2,001,017.21元。要求裁定万达王健林老先生、孙喜双老先生、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情况剩下股权转让价款、加速到期合同违约金及律师代理费总计rmb3,859,435,432.40元担负连带保证责任。要求裁定被上诉人承当此案所有仲裁费用。由于案情并未开庭审判,后面案件审理结论有待观察,因而对企业的影 响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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