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广东省建筑工程项目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签署风电制氢生成绿工业甲醇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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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股票简称:广东建工公示序号:临2024-046

证券代码:002060股票简称:粤水电公示序号:临2007-00X

证券代码:002060股票简称:广东建工公示序号:临2024-04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该协议为开发签约合作框架性协议,协议书自四方法人代表(或法定代理人)签名盖章之日起起效;本协定为四方总体合作原则,项目建成后必须取得项目核准审批,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实际业务会以再行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协议现阶段方案投资额仅是基本预计额度,具体投资总额将依据后面具体项目推动明确。

3.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4.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工作进展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述

近日,企业下属子公司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水电能源集团”)与黑龙江牡丹江市桦南县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展微生物”)和江苏大孚集成化武器装备科技公司(下称“大孚高新科技”)签署《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桦南县合作开发风电制氢生成绿工业甲醇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40亿人民币,整体规划集中型风电项目和年产量50万吨级绿工业甲醇新项目。

此次签定投资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书对方基本情况

(一)桦南县市人民政府

1.关联方:桦南县市人民政府。

2.县委书记:程显峰。

3.办公地点:黑龙江牡丹江市桦南县桦南镇新兴路1号。

4.公司和桦南县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三年,企业未向桦南县市人民政府产生相近买卖。

6.桦南县市人民政府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履约情况有保障。

(二)鸿展微生物

1.关联方:黑龙江省鸿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杨闯。

3.注册资金:11,335.4万余元

4.创立日期:2017年1月22日

5.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自主创新一路2469号。

6.业务范围:(1)一般项目: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搬运等;(2)许可经营项目:食品加工;危化品生产制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兽药生产(没有中药制剂的蒸、炒、炙、煅等中药炮制技术的发展及中药方剂信息保密药方产品生产)等。

7.公司和鸿展微生物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三年,企业未向鸿展微生物产生相近买卖。

9.鸿展微生物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履约情况有保障。

(三)大孚高新科技

1.关联方:江苏省大孚集成化武器装备科技公司。

2.法人代表:杨魁义。

3.注册资金:2,000万余元

4.创立日期:2021年11月2日

5.办公地点:江苏省高邮市三垛镇工业集中区岳王路1号。

6.业务范围:(1)许可经营项目:电气设备安装服务项目;住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作业;(2)一般项目:智能化基本制造装备生产制造;新能源技术原动设备生产制造;金属制造产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设备生产制造;配电开关操纵设备开发;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生产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风力发电场有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场有关武器装备市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项目;大数据服务;工业生产网络数据服务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方法存储服务与支持等。

7.公司和大孚高新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三年,企业未向大孚高新科技产生相近买卖。

9.大孚高新科技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履约情况有保障。

三、协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40亿人民币,整体规划建设年产50万吨级绿工业甲醇新项目。其中一期整体投资约70亿人民币,整体规划0.85GW集中型风电项目(含绿电能手机上网集中处理及制醇消纳),并配套建设年产25万吨级绿工业甲醇新项目;二期拟依据地区产业发展及项目运营管理状况等具体新增加风电制氢生成绿工业甲醇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

2.合作模式

(1)粤水电能源集团和鸿展微生物或鸿展生物特定单位和大孚科技在桦南县创立风电制氢生成绿工业甲醇一体化项目企业,做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管主体,承担项目的实际责任与义务责任。

(2)25万吨级绿工业甲醇项目与0.85GW集中型风电项目同步开展,并依据国家相关风电项目及制醇一体化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3)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服务承诺正式签订本协定后2个月在桦南县进行采点及搜集整理、处理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工作中。

(4)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将于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后,依据网络资源情况及建设条件,开展项目实施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项目运营管理期满,新项目公司有权优先选择延续承包权。若项目公司不再经营,项目公司投资人承担处理已投入的有关设施和设备,并且在终止经营后半年内拆卸有关设施。

(6)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帮助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推动前期工作开发设计、土地征用、各类相关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及生产运作等。

3.多方权利与义务

(1)桦南县市人民政府权利与义务

①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帮助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处理新项目土地等相关事宜。

②本协议签订并组织实际性工作之后,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创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帮助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贯彻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为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大孚高新科技进行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营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办公环境,努力争取新项目早日开建。

③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帮助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申请办理前期工作相关的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项目立项审批所涉及到的审批、林果业、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安全性、国防、电连接等相关手续申请办理),维护保养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本地投入的合法权利,相互配合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及大孚高新科技推进项目尽早投入运营。

④为了支持新能源项目发展趋势,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牡丹江市桦南县风电制氢生成绿工业甲醇一体化项目所发黄电能20%一部分手机上网集中处理指标值批复的申请办理落地式,剩下绿电用以项目制醇集中处理。

(2)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大孚高新科技权利与义务

①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协议和听从公众利益,自始至终遵循全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协议的相关规定,和接受桦南县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工作及监督管理,遵循与执行安全性、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②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应同步开展25万吨级绿工业甲醇项目与0.85GW集中型风电项目建设中的前期手续申请办理、商业用地开店选址及开建前期准备工作。在工程达到内部结构有关要求的前提下运行项目核准审批工作中,并按时机构动工、基本建设、完工。

③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享受政策、省、市等相关优惠政策。

④依照国家相关新能源产业前期准备工作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及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产业的总体要求,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服务承诺自四方正式签订本协定后立即开始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一切费由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微生物、大孚高新科技担负。

⑤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土地挂牌出让程序流程,需要支付商业用地赔偿等相关费用。

⑥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不管本联合经营是不是赢利,均不能以亏本为理由,向桦南县市人民政府理赔。

4.多方职责分工

多方一致同意,桦南县市人民政府适用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联合举办本协定涉及到的风电制氢制绿醇新项目投建与运营,并按照协议规定担负职责分工范围之内相对应权利义务。

多方对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将于项目合作协议中约定。

5.协议书法律效力及其它

(1)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书自四方法人代表(或法定代理人)签名盖章之日起起效;如果需要续期,需在协议书期满前一个月内明确提出,四方商议签署。

(2)离网风电项目审批进行2个月,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运行风力发电及工业甲醇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程序流程。如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三方未按照协议书规定运行挂牌出让程序流程,本协定会自动停止,粤水电能源集团、鸿展生物和大孚高新科技三方自己承担因本协议终止而遭受的损失。

(3)协议书实施后,四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依据市场拓展需解除协议,需提前2个月通告别的方,四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4)新项目实际工程规模及项目建设内容需在获得新项目审批文件后再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后,本协定全自动废除。

(5)因现行政策、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等因素对本协定的稳定执行导致实际性阻碍,本协定可以由协议书四方商议延缓或终止执行,并免去多方承担责任。

(6)本协定解释权,由四方商议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实际权利与义务执行事项,待新项目签署投资合同实际拟订。

四、协议书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执行可以整合优化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将有利于扩张清洁能源发电经营规模,提升经营效益,提高企业清洁能源发电整体实力,促进公司长期性可持续发展观。

2.企业具有丰富的投建清洁能源发电工作经验、尖端技术、充裕人员及资金支持,具有执行协议能力。

3.协议书执行不受影响公司业务的自觉性,主要经营范围不会因为执行协议但对桦南县市人民政府形成依赖。

五、风险防范

1.该协议仅是开发设计签约合作框架性协议,项目建成后必须取得项目核准审批,因而,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该协议项目投资事宜为投资意向,涉及具体的项目投资项目建成后具体内容有待观察,在实施过程中受多方面综合因素危害存有变化的很有可能,还是要以企业加盟项目通知为准。

3.现阶段方案投资额仅是基本预计额度,具体投资总额将依据后面具体项目推动明确。

4.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4年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别的相关说明

1.企业最近三年公布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工作进展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以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持仓状况未发生变动;将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仓5%以上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无减持计划。

3.一定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工作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七、备查簿文档

《风电制氢合成绿甲醇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工程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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