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视觉效果(我国)文化艺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为子提供担保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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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股票简称:华盖创意公示序号:2024-045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1.担保事项的相关情况

前不久,视觉效果(我国)文化艺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华盖创意”)控股子公司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市)图像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两企业下列统称“分公司”或“汉华易美”)与星展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下称“星展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主债权金额为伍仟伍佰万元整。公司和星展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在《借款合同》项下欠付星展银行全部债权债务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额度的审批状况

2024年4月25日,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允许企业对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在其中为汉华易美(天津市)图像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金额为10,000万余元,为汉华易美视觉效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金额为10,000万余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从分公司之间调济。以上贷款担保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董事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09)、《视觉中国: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3)、《视觉中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30)。

此次担保事项在相关审核担保额度范围之内,详情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1.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31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6号楼一楼102室

法人代表:汤怀京

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

主营:视觉效果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应用软件、程序软件、公司内部优秀人才培训软件、语音记录系统软件、客服中心应用系统的科研开发、技术服务、制做与销售;云技术的研究;网络媒体客服中心服务支持;通信设备的销售等检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及制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企业运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以外);版权分销;营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准范畴);版权代理;设计方案、制做、代理商、发表中国各种广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发行批发价;出版发行网络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运营;各种建设工程施工主题活动;建筑工程设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策划;广告设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拍摄扩印服务项目;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附属设备零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设备市场销售;幻灯片及高清投影市场销售;非定居房产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不是失信执行人:否

关键财务报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3,284.65万余元,总负债11,883.10万余元,银行借款总金额0元,营业利润总金额11,796.60万余元,资产总额11,401.55万余元,主营业务收入32,006.57万余元,资产总额2,910.63万余元,纯利润2,537.79万余元,负债率51.03%;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9,167.37万余元,总负债15,471.87万余元,银行借款总金额0元,营业利润总金额15,346.80万余元,资产总额13,695.50万余元,主营业务收入14,882.74万余元,资产总额1,317.69万余元,纯利润1,244.06万余元,负债率53.05%。

2.汉华易美(天津市)图像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经济开发区比较发达路2号301室

法人代表:柴继军

注册资金:300万人民币

主营:图片处理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专利技术转让,书籍零售,摄像服务,电子计算机图文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机构文化艺术交流主题活动(表演以外),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子计算机软件批发兼零售,进出口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除外),第二类电信增值里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流程覆盖面积:互联网信息服务没有新闻报道、出版发行、文化教育、医疗健康、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综艺节目、电子公告具体内容,电视连续剧、专题讲座、综艺节目、动画等电视节目制作、发售,歌曲娱乐用品运营,从业广告服务,版权代理,照片制作、市场销售,数字出版物、短视频、音箱产品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不是失信执行人:否

关键财务报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656.22万余元,总负债20,987.63万余元,银行借款总金额0元,营业利润总金额20,987.63万余元,资产总额81,668.59万余元,主营业务收入27,343.18万余元,资产总额1,884.98万余元,纯利润1,575.09万余元,负债率20.44%;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06,566.73万余元,总负债24,493.45万余元,银行借款总金额0元,营业利润总金额24,493.45万余元,资产总额82,073.28万余元,主营业务收入13,789.00万余元,资产总额421.78万余元,纯利润355.56万余元,负债率22.9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视觉效果(我国)文化艺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借款人:汉华易美视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名贷款人”)、汉华易美(天津市)图像处理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名贷款人”)

债务人:星展银行(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

贷款担保方式:没有理由和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主债权信用额度rmb伍仟伍佰万元整

担保期:担保期至《借款合同》项下的有关信贷业务项下借款人负债最后行期届满以后三(3)年止,最后履行期指债务明确期内所产生债务最迟到期还款日或产权人再行公布的提早期满或提前结束日。

担保范围: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的范畴为星展银行依据《借款合同》在债务明确期间与借款人进行办理信贷业务项下借款人需向产权人收取的全部主债权、以及全部的有关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费用(包含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等)及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需向产权人付款而还未完全收取的其他任何负债,及在《借款合同》被确认失效或被吊销的情形下借款人需向产权人赔偿全部损失。

四、股东会建议

详细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视觉中国: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3)。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贷款担保金额达35,164.56万余元(含2024年受权为分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30,000万余元,过去本年度受权且并未履行合同完成后的担保额度5,164.56万余元)。这次贷款担保后,企业(含国有独资及子公司)对分公司担保余额为9,45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73%。除了上述贷款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别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贷款担保,不会有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损害的情况。

六、备查簿文档

公司和星展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视觉效果(我国)文化艺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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