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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亿田智能厨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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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1股票简称:亿田智能化公示序号:2024-063

债卷编码:123235债卷通称:亿田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有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18日早上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举办地址:浙江绍兴市嵊州市江宁街道社区浙锻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举办方法:当场决议融合网上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孙伟勇老先生

6、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一)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84,170,54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数量(指扣减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内股权之后的总市值136,641,514股,相同)的61.5995%。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84,066,73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1.5236%;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03,81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60%。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03,81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60%。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根据网上投票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03,81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760%。

(三)公司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了此次会议。

(四)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展开了决议:

(一)逐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决议状况:允许84,140,04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38%;抵制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3,31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0.6194%;抵制2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3210%;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596%。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决议状况:允许84,140,04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38%;抵制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3,31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0.6194%;抵制2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3210%;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596%。

1.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84,140,04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38%;抵制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3,31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0.6194%;抵制2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3210%;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59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决议状况:允许84,140,04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38%;抵制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3,31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0.6194%;抵制2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3210%;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59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

决议状况:允许84,140,046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38%;抵制2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49%;放弃1,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13%。

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73,31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70.6194%;抵制29,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28.3210%;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份的1.0596%。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市金杜(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张研、林文斌

(三)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浙江省亿田智能厨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市金杜(杭州市)法律事务所有关浙江省亿田智能厨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亿田智能厨电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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