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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股票简称:爱旭股权序号:临2024-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天津市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津市爱旭”)
●贷款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
●担保事项及额度:企业为天津爱旭综合性信贷业务总计给予0.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0.9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做担保的金额达277.55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依然在企业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贷款担保信用额度438.00亿人民币范围之内,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风险防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可能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100%的现象。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此次贷款担保的相关情况
近日,公司和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爱旭在这家银行进行办理信贷业务给予0.9亿的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
(二)此次贷款担保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明确企业2024本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的最高为438.00亿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0.9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所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77.55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依然在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信用额度438.00亿人民币范围之内,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书利益相关方
债务人: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借款人:天津市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0.9亿人民币
3.贷款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范围:保障的主要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负债本钱、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竞拍或卖掉费、过户费用、公告费等)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
5.担保期限:独立合同书借款人履行义务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公司本次为分公司综合性信贷业务做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决议受权进行的有效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的必须。被担保人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经营情况平稳、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企业为他们提供贷款担保也有助于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此次担保事项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盈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股东会建议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明确企业2024本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的最高为438.00亿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止。再加上此次签订的担保额度以内,企业总计做担保的金额达277.55亿人民币,依然在本年度受权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因而无需再次递交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主体和个人做担保的现象。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包含此次签订的0.9亿人民币贷款担保以内,企业为分公司、分公司给其他分公司总计给予且仍在持有期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77.55亿人民币(不一样担保主体对同一股权融资事宜各自做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能重复测算),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19.76%。在其中,在相关担保余额项下具体债务余额为182.15亿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贷款逾期担保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0日
配件: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配件: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1、被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2、被担保人的重要财务报表
企业: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