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政策 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加东方证券为销售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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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签订的销售协议和业务准备情况,自2024年9月24日起,东方证券将会市场销售本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

一、可用股票基金范畴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及相关业务公示前提下,市场销售机构办理各类股票基金产品销售的具体时间、时长、步骤、业务种类及费率优惠主题活动(若有)以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1、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ts.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2、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cam.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股票基金创业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决策以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深刻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股票基金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示送出去时间:2024年9月24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依据《基金合同》承诺,基金收益分配后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颜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掉每单位基金认购利润分配额度后不得低于颜值。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别的需要说明的事宜

(1)权益登记日申请办理认购、变换转到、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权益登记日申请办理赎出、变换转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股票分红与红利再投资。针对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

(3)用户可以到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这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权益登记日以前(没有2024年9月25日)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投资者可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或我们公司官方网站查询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期待改动分红方式,请尽快在2024年9月24日当日交易时长结束之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定分红方式业务流程。实际销售机构名册请详细本基金基金认购开售公告及我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示。

(4)此次年底分红始终不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长期投资。

(5)因年底分红造成份额净值调整到1元附近,在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下,私募投资仍有可能亏损或净值仍有可能小于原始颜值。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相关信息的投资人,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资询相关的事宜。

(7)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股票基金创业有风险,投资人在作出决策以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深刻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慎重考虑股票基金存有的各类潜在风险,并根据自身投资的目的、投资周期、理财经验、资产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在了解市场情况和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慎重作出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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