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珠海市高凌信息内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初次回购股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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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5股票简称:高凌通知公告序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珠海市高凌信息内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9月6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于2024年9月23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所购买的股权可依法销户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5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19.35元/股(含),回购股份时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9月7日和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m)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示序号:2024-05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60)。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所发生的次一交易时间予以公告。现就企业初次执行回购股份状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15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初次回购股份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0,068,930股)比例为0.0522%,最大成交价为14.4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4.33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977,482.72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高凌信息内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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