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四川修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接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认定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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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13股票简称:观想科技公示序号:2024-048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修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以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称“四川证监局”)开具的行政监管措施认定书《关于对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魏强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9号)(下称“《决定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具体内容

四川修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强、王礼数、易明权、易津禾:

核查,四川修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存在以下难题:

1.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存有几笔购置支付开支与合同规定支付时间、比例一致,与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符合;二是好几份验收报告单据签名因素缺少,部分项目只以收货单并非项目验收报告做为工程验收根据,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规定不符合。上述情形不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务会计〔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

2.信息公开不合规。

企业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部分业务存有收入准则不符《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要求的情况。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公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上述情况收益数据不一致给予更改。上述情形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合规。

一是企业在募集资金使用环节中,未注明募资采购方案、资产规模,按实际产生购置确定为募投项目需要,募资管理方法内部控制落实不到位。二是2023年1-4月,企业使用募资购置募投项目产品研发需要产品和企业同类产品产生整体方案,依照《商品销售合同》展开了商业服务交货,2023年9月15日公司为募集资金专户转到相对应募资,对这一行为进行纠正。上述情形不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四条、第六条规定。

4.制度落实不合规。

2024年7月26日,企业公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布公司在2024年4月23日举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但是因为通告落实不到位,审计委员会某些委员会(独董)未参加审计委员会大会、未签定有关文件。上述情形与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不符合,违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要求。

魏强成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王礼数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兼执行董事,易明权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易津禾成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没有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尽职履责责任,对上述情形行为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中国证监会公示〔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我局确定对自己的公司采取责改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征信系统。对魏强、王礼数、易明权、易津禾采用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征信系统。贵公司应当制定整改方案,严格遵守,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型我区递交整改方案。贵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加强财务和内控制度,严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说明

接到《决定书》后,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向领导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传递,并集结公司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决定书》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系统梳理和有针对性地剖析讨论,与此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牵涉到的相关业务和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并认真落实整改对策。

企业及相关人员将充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依法依规观念,进一步提升企业财务和内控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出现,切实保障公司及债权人权益,促进公司身心健康、平稳、稳定发展。

此次接到《决定书》事宜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的经营管理主题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修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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