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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8股票简称:东方创业公示序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回购注销缘故:企业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有的25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存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经股东会评定以确定必须回购注销及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没完成等状况,企业将之上25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680,670股开展回购注销(下称“此次回购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0.5304%。
●此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和信息公开状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举办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详细临2024-029、030、032号公告)。由于企业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有的25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并对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复购并注销;1名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评定,必须并对所有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给予复购并注销;剩下249名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造就,必须并对一部分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给予复购并注销。依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将之上25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680,670股开展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一部分调整所适用的授予价格(下称“首次授予价钱”):P1=3.95–0.13–0.126–0.09305=3.60095元/股。上海金茂凯德法律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东方创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8月29日,企业公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细临2024-033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告期己满45天,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务人对此次股权回购注销事宜所提出的质疑,也没有出现债务人向领导申报债权、规定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担保状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企业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结束等流程化办理手续,包含但是不限于撤销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质,申请办理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申请办理已亡故的激励对象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传承事项。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受权企业经营管理层实际申请办理此次激励计划内与回购注销有关的所有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依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办理手续、降低公司注册资金变更登记、修定企业章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员工持股计划销户手续等。
之上各个阶段企业都已按要求履行公布责任,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状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根据
企业对初次激励对象253名获授的或全部员工持股计划总计4,680,670股给予复购并注销,主要原因及根据如下所示:
1、激励对象与企业协商一致停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现有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企业协商一致停止或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与企业协商一致停止或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工作合同到期终止的,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开展复购。就得等情况,企业需要对以上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所有已获授但并未解除限售的65,66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经股东会评定以确定必须回购注销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一共有1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产生别的授于协议和激励计划文档未说明的现象,由董事会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处理方法。因为激励对象本人的突发情况,经股东会评定,由企业以授予价格和复购时股票价格(企业董事会审议复购事宜前1个交易日内企业标的股票买卖平均价)的孰低值给予复购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就得等情况,企业需要对以上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所有已获授但并未解除限售的19,43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
3、企业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没完成
依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3个会计期间中,分年终考核2022-2024年多度公司层面业绩表现个人层面销售业绩,从而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做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标准。在解除限售此前,企业确定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标准。若某一解除限售期企业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未达到,则全部激励对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能解除限售,由企业按授予价格和复购时股票价格(董事会审议复购事宜前1个交易日内企业标的股票买卖平均价)的孰低值给予复购。
企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评标准为:2023年本年度每股净资产不少于0.33;2023年度归母净利年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均值)不少于65%,且不少于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度企业大健康产业版块供应链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不少于13,000万余元。
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度企业每股净资产0.31,小于企业设定的目标0.33;2023年度归母净利年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均值)53.37%,小于企业设定的目标65%;2023年度大健康产业版块供应链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13,087.92万余元,高过13,000万余元目标。因公司2023年度每股净资产及归母净利年增长率未完成目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没完成。
就得等情况,企业需要对首次授予部分剩下24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一部分已获授但并未解除限售的4,595,580股员工持股计划给予回购注销。
(二)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负责人、总数
企业对上述情况253名激励对象(均是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680,670股开展回购注销,占到目前为止公司总股本(882,451,235股)的比例约为0.5304%。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882,451,235股减少至877,770,565股。
(三)回购注销分配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公司”)设立了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账户:B885015180),同时向中登公司申办了对于该2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4,680,6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预估以上员工持股计划于2024年10月23日进行销户。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882,451,235股减少至877,770,565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处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股权构造变化情况
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之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以此次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中登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四、说明及服务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涉及到的决策制定、信息公开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合同的规定及分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利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宜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郑重承诺:已核实并确保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的目标、股权总数、销户日期等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已充足告之有关激励对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且有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注销事项表明质疑。若因此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引起纠纷,企业将自己承担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上海金茂凯德法律事务所对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其总结性建议如下所示:,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具日,企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回购价格取得了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此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原因、复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合乎本激励计划并且不违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回购调价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股份回购变更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