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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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48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企业”)(股票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告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箱、提前通知的形式传出,大会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融合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应参会执行董事9人,具体列席会议执行董事9人。尤其以通信方式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有段浩然、王奕才、彭威洋、金刚、李双海、陈振华,总计6人。本次会议由老总段浩然老先生集结和主持,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1、表决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4-149)。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2、表决通过《对福帝乐增资的议案》

福帝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并对增资扩股2,000.00台币人民币以适应其经营融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对福帝乐增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0)。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3、表决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企业允许停止应用募资基本建设“福泉市新式酸化一体磷网络资源深加工新项目—30万吨级/年铝土矿制硫酸设备”、“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新项目,并将剩余募资借与福麟煤业用以“小坝铁矿山技术创新建筑项目”,企业已经与福麟煤业签署借款合同,并把上述情况新项目未使用完毕的募资总计296,493,577.56元(含银行结息)划转至福麟矿业的募集资金专户。秉持着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在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下,福麟煤业拟使用信用额度不得超过25,000.00万余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述信用额度在决定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1)。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本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承销商对该事项发布重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表决通过《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议案》

川恒营销推广为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运营需要拟向银行借款贷款,申请办理由本提供担保,川恒营销推广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负债率为11.51%,最近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5.77%,企业本次拟提升川恒营销推广为“2024本年度对负债率为70%以内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估”的被担保人,与川恒绿色生态、福麟煤业分享担保额度,该事项不容易新增加我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新增川恒营销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对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2)。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5、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总计47.10亿港元,扣减本次拟购买的股权数0.75亿港元(共3名激励对象在解限前辞职),依据《激励计划》有关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109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股权为46.35亿港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3)。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6、表决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为公司《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激励对象在员工持股计划解限前(2024年3月至本议案递交决议之日起计算)总计3人辞职(未解除限售股权总计0.75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未解限个股给予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涉及到的股权值为0.75亿港元,公司将根据复购情况和可转债转股状况相匹配改动《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4)。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本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次股东会及职工监事决议的相关提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建议于2024年11月15日举办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

决议状况:允许9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4-155)。

三、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53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

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将要期满,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程序流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经股东会、职工监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授于状况概述如下所示:

1、《激励计划》所采取的鼓励专用工具为员工持股计划。个股由来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我们公司A股优先股。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体获授总数总计449人,具体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84.60亿港元,激励对象包含执行本激励计划的时候在企业(含下级分、分公司,相同)任职的董事、高管人员、中层管理者和技术(业务流程)技术骨干,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5月5日。

3、《激励计划》预埋利益具体获授激励对象总计116人,具体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总计98.20亿港元,激励对象包含在企业(含下级分、分公司,相同)任职的中层管理者和技术(业务流程)技术骨干,预埋利益授于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5日。

(二)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和信息公开状况

1、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是否存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有关建议。同一天,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且于2022年1月14日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2022年1月14日,企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根据企业官网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自2022年1月14日起止2022年2月11日止。截至公示期满,企业董事长助理及职工监事未收到任何个人和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2年2月16日,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示序号:2022-015)。

3、2022年2月21日,企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且于2022年2月22日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2-020)。

4、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大会,表决通过《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布有关建议。职工监事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且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调整)展开了核查,确定授于标准已然造就。

5、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大会,表决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布有关建议。职工监事对授于名册给予审查,确定授于标准已造就。

6、2022年9月30日,企业将本次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授于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根据企业官网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自2022年9月30日起止2022年10月10日止。截至公示期满,企业董事长助理及职工监事未收到任何个人和组织对预埋利益授于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2年10月12日,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公示序号:2022-125)。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布有关建议。股东会、独董及职工监事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由于在限售期内首次授予及预埋利益激励对象总计3人已离职,企业回购注销向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50亿港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总计447人,解限股权总数为340.30亿港元。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3-036、2023-038、2023-039、2023-041)。

8、2023年5月8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允许回购注销在限售期内辞职的首次授予(涉及到激励对象2人,股权数总计4.00亿港元)及预埋利益(涉及到激励对象1人,股权数0.50亿港元)激励对象总计3人,共4.5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2023年7月进行这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中,并且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2023-076、2023-077)。

9、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宜发布有关建议。股东会、独董及职工监事确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埋利益授于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的激励对象为115人,解限股权总数为48.85亿港元。公司在2023年10月24日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3-120)。

10、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职工监事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由于在限售期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计10人辞职、离休,企业回购注销向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总计3.75亿港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总计437人,解限股权总数为336.55亿港元。公司在2024年3月29日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048、2024-053、2024-057)。

11、2024年4月19日,经公司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允许回购注销在限售期内辞职的首次授予(涉及到激励对象10人,股权数总计3.75亿港元)及预埋利益(涉及到激励对象3人,股权数1.75亿港元)激励对象总计13人,共5.5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在2024年7月进行这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中,并且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054、2024-066、2024-109、2024-129)。

二、董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总的来说,董事会觉得:

《激励计划》预埋利益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总计47.10亿港元,扣减预埋利益本次拟购买的股权数0.75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对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比例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109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股权为46.35亿港元。

一定会在股东会、职工监事决议通过相关提案后及时办理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三、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有所差异。

四、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限的实际情况

此次预埋利益解限的激励对象中没有董事、高管人员,解除限售股权为46.35亿港元,涉及到激励对象109人,总股本的0.0855%。

五、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审议的解限条件和解限目标给予核查,表达意见如下所示:企业开展的《激励计划》预埋利益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总计47.10亿港元,涉及到激励对象112人,扣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总计3人)应购买的0.7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依据《激励计划》对预埋利益解除限售要求的要求,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将在2024年11月24日期满。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会有不可解除限售的情况,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依据《激励计划》对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比例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109名,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股权为46.35亿港元。企业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及解限股权均达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六、法律服务合同总结性建议

国浩律师(天津市)公司开具的《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觉得:此次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其《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54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企业”)开展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辞职,依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企业回购注销,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购状况简述

1、因在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预埋利益解限前激励对象3人辞职(未解除限售股权总计0.75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有关“公司和激励对象产生变动的处理方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对辞职的激励对象授予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涉及到的股权值为0.75亿港元。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企业与此同时将依据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和“川恒可转债”股权转让状况改动《公司章程》。

二、此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总数、价格和自有资金

1、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总数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权涉及到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并未解除限售的预埋利益授于的限制性股票0.75亿港元,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5日。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拟用于复购的资金来源

据《激励计划》有关“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登记后,若公司产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或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企业总股本或者公司股价事项,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

4、分红派息

P=P0-V

在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为变更后的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经分红派息调整,P仍需超过1。”

因为公司在预埋利益授于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11月25日)起止此次董事会审议期内,企业已经完成如下所示股东分红:

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以2023年5月15日为除权日,进行2022本年度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分配7.00元。

2023年度股东分红:以2024年5月15日为除权日,进行2023年度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分配10.00元。

因而,企业解决预埋利益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回购股份数及回购价格如下所示:

所有复购资产以企业自筹资金付款。

三、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股权结构转变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股权数量会减少0.75亿港元,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企业股份遍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实行。

四、此次回购注销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竭尽全力为股东创造财富。

2、因本次回购股本变动比较小及依据充分保护可转换债券债券投资者权利的标准,企业错误“川恒可转债”转股价格作出调整。

3、依据股东会对董事会有关《激励计划》的授权、股权回购注销及“川恒可转债”的股权转让状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涉及到的公司注册资金及股权总金额等内容按实修定。

五、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里的离职员工及有关情况给予核实确认,发布审查意见如下所示: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的,公司应当回购注销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所有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涉及到激励对象3人,涉及到股权数0.75亿港元,结合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节回购价格,合乎《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允许董事会对该部分股份给予回购注销。

六、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国浩律师(天津市)公司开具的《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觉得: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已经取得目前必需许可的与受权,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缘故、总数、价钱均达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其《2022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此次回购注销有待获得股东会许可的。此次回购注销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并依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公司减资手续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七、备查簿文档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55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企业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工作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东交流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召开的合法、合规: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规定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4、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30

(2)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召开的形式:此次会议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网络系统和交易软件(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领导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倘若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果为准;假如网上投票里出现反复网络投票,同样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

7、参加目标:

(1)截至2024年11月12日在下午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企业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本公司公司股东;

(2)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

(3)企业聘请的侓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山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二、会议审议的事宜

1、决议事宜

2、决议事项公布状况

以上提案已经从公司在2024年10月25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148)及其他相关公示。

3、决议状况

提议2.00为特别决议事宜,需经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大会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9:00-12:00、13:00—15:00

2、备案方法:

(1)法人股东亲身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其它可以标出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实、个股账户;委托代理商别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司股东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股东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代表委托委托代理人列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能确认其具备法人代表资质的合理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公司股东的法人代表签订的授权书。

(3)外地公司股东可采取信件或传真的形式备案,信件或传真以到达企业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5:00,且信件请于信封袋中列明“股东会”。本次股东大会拒绝接受手机备案。

3、备案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大会联系电话:

手机联系人:刘君

联系方式:0854-2441118

联络发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件:chgf@chanhen.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50505

参与现场会议股东吃住、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上投票期内,如投票软件遇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过程按当天通告开展。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1、优先股的投票编码与网络投票通称:网络投票代码为:“362895”,网络投票称之为:“川恒网络投票”。

2、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对非累积投票提议,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3、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累积投票提议以外的其他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其他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再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4年11月15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09:15-15: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二:

授权书

兹交由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本公司参加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且受委托人有权利按照本授权书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展开投票选举,并委托签定有关文件。自己/本公司对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提案的投票建议如下所示:

注:①受托人对受托人的标示,在“允许”、“抵制”、“放弃”下边的框架中打“√”为标准,对同一决议事宜不可有两项或多项标示,特殊符号的视作放弃统计分析。假如受托人对某一决议事宜的表决建议未做确立标示或对同一决议事宜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委托人可以自己投票选举。②授权书贴报、打印或者按之上文件格式自做均有效。③受托人为企业法人,需加盖公章。

受托人名字/名字(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股票数:受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权委托期限:时间日期至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49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汇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股东会、职工监事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季度总结报告的实际、精确、详细,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要担负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2.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申明:确保季度总结报告中财务数据的实际、精确、详细。

3.第三季度汇报是否经过财务审计

□是R否

一、关键财务报表

(一)关键财务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之前年度财务信息

□是R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额度

R可用□不适合

企业:元

别的合乎非经常性损益界定的损益表项目的具体情况:

□可用R不适合

公司不存在别的合乎非经常性损益界定的损益表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出的非经常性损益新项目定义为经常性损益新项目的情况说明

R可用□不适合

(三)关键财务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发生变动的情况及缘故

可用□不适合

1、关键财务信息和财务指标分析变化的情况及主要因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同比增长36.75%,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2、负债表学科与上一年度期终对比变化的情况及主要因素

(1)交易性金融资产学科升高100%,系当年度本集团选购的保本理财,上一年度期终为零。

(2)衍生金融资产学科降低75.59%,系报告期末远期结售汇合同的投资性房地产较上一年度期终少。

(3)其他流动资产学科降低70.59%,主要系当年度退还增值税留抵税而致。

(4)在建项目学科升高47.60%,主要系分公司建筑项目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摊销学科升高69.42%,主要系新增加子公司黔源地质勘查,其采矿权在合拼方面以公允价值。

(6)短期贷款学科降低36.44%,系当年度还款一部分短期贷款而致。

(7)合同负债学科升高64.17%,主要系分公司应收市场销售钱款增加所致。

(8)其他应收款学科升高186.48%,主要系并未付款回收黔进煤业拥有黔源地质勘查的剩下股份合同款而致。

(9)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学科升高111.7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10)库存股学科升高37.98%,系当年度公司回购股票而致。

(11)其他综合收益学科升高148.92%,系美元走强,报告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换算较上一年度期终增加所致。

(12)专项储备学科升高230.85%,主要系当年度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13)法定盈余公积学科升高45.9%,系公司按照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

(14)少数股东学科升高92.58%,主要系新增加子公司黔源地质勘查,少数股东按比例分配具有的利益增加所致。

3、本年利润学科与上年同期对比变化的情况及主要因素

(1)运营成本同比增长32.41%,主要系硫酸铵及磷酸二氢钙的销售量及产品成本同比增长而致。

(2)营业费用同比增长36.68%,主要系当年度出入口提升,堆存费及港口作业费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里的利息费用同比增长32.57%,主要系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长而致。

(4)其他收益同比增长371.76%,系当年度企业的国家补贴增加所致。

(5)长期投资同比增长144.58%,主要系当年度远期结汇盈利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长108.40%,系当年度远期结汇协议书投资性房地产同比增长而致。

(7)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8.09%,主要系应收帐款期末数较上年末降低而致。

(8)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长100.00%,系当年度一部分库存商品产生资产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19.40%,系当年度固定不动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

(10)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07%,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而致。

(1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60.64%,主要系当年度公益性捐赠同比增长而致。

(12)资产总额同比增长33.76%,主要系当年度企业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数量和投票权恢复得优先股数量和前十名股东持股登记表

企业:股

持仓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东参加转融通业务外借股权状况

□可用R不适合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东因转融通外借/偿还原因造成较上一期产生变化

□可用R不适合

(二)企业优先股数量及前10名优先股持仓登记表

□可用R不适合

三、别的重大事项

R可用□不适合

1、企业第三届董事会、职工监事任职期于2024年6月期满,报告期,经股东会、职工监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进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竞选,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089、2024-090、2024-093、2024-094、2024-098、2024-101、2024-102、2024-103、2024-104、2024-105、2024-106)。

2、企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4,025.00亿港元限售期在报告期内期满,于2024年7月1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00)。

3、报告期,公司完成川恒可转债第三年贷款利息兑现,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12)。

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企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支付现金82,750.00万余元回收贵阳市黔进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黔进煤业”)所持有的贵州黔源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下称“黔源地质勘查”)58.5%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企业已经与黔进煤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付款股权转让款32,750.00万余元,黔进煤业已执行实现对标的公司并未实缴出资的出资义务,标的公司已经完成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就标的公司的图章、证件等已经完成转交,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13、2024-115、2024-117、2024-131、2024-133、2024-140)。

5、因公司生产经营必须,公司具有仓库已经无法满足平时仓储物流必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企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允许企业收购关联企业福泉市永兴项目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庆丰公司”)的固资,标底资产评估价值为3,971.73万余元,成交价为3,800.00万余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企业已经与庆丰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照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及房产变动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13、2024-114、2024-117、2024-131、2024-132、2024-143)。

6、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企业2024年第五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应用募资基本建设“福泉市新式酸化一体磷网络资源深加工新项目—30万吨级/年铝土矿制硫酸设备”、“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新项目,并将剩余募资借与子公司贵州省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下称“福麟煤业”)用以“小坝铁矿山技术创新建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18、2024-121、2023-124、2024-135)。因涉及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动,开启川恒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合同约定的“额外回售条款”,结合公司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承诺,运行可转换债券回售有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可转换债券回售相关事宜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136、2024-137、2024-139、2024-142、2024-145、2024-147)。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企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9.71元/股(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度利益分派,回购价格自2024年5月16日起调整至不得超过18.72元/股),购买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销户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金,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经购买的股权数量达到3,318,406股,总股本的0.61%,已支付的复购资金总额为57,196,449.9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示序号:2024-023、2024-026、2024-027、2024-031、2024-033、2024-036、2024-037、2024-038、2024-040、2024-044、2024-060、2024-075、2024-085、2024-096、2024-111、2024-128、2024-1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企业:元

法人代表:吴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2、合拼今年初到报告期末本年利润

企业: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的,被合并放在合拼前达到的净利润为:元,上一期被合并方达到的净利润为:元。

法人代表:吴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国琴

3、合拼今年初到报告期末现流表

企业:元

(二)2024年开始初次实行企业会计准则调节初次实行当初今年初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状况

□可用R不适合

(三)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汇报是否经过财务审计

□是R否

企业第三季度汇报没经财务审计。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5股票简称:川恒股份公示序号:2024-156

可转债编码:127043可转债通称:川恒可转债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企业”)(股票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通告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箱、提前通知等形式传出,大会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融合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尤其以通讯表决方法出席会议的公司监事有刘蕾、饶郑薇,总计2人。应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具体列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陈明福老先生集结并主持,董事长助理出席了大会。此次职工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职工监事对股东会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给予审查,达成如下审查意见:审核确认,监事会认为股东会编写和审核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汇报内容真实、精确、完备的体现了发售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示序号:2024-149)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

2、表决通过《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企业允许停止应用募资基本建设“福泉市新式酸化一体磷网络资源深加工新项目—30万吨级/年铝土矿制硫酸设备”、“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验室”新项目,并将剩余募资借与福麟煤业用以“小坝铁矿山技术创新建筑项目”,企业已经与福麟煤业签署借款合同,并把上述情况新项目未使用完毕的募资总计296,493,577.56元(含银行结息)划转至福麟矿业的募集资金专户。秉持着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在确保不危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下,福麟煤业拟使用信用额度不得超过25,000.00万余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1)。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本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激励计划》)预埋利益第二个限售期并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总计47.10亿港元,扣减本次拟购买的股权数0.75亿港元(总计3名激励对象在解限前辞职),依据《激励计划》有关解除限售比例规定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状况,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为109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股权为46.35亿港元,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二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3)。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4、表决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为公司《激励计划》预埋利益激励对象在员工持股计划解限前(2024年3月至本议案递交决议之日起计算)总计3人辞职(未解除限售股权总计0.75亿港元)。依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未解限个股给予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涉及到的股权值为0.75亿港元,公司将根据复购状况相匹配改动《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另外在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54)。

决议状况: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表决结果:根据。

本议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簿文档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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