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605123股票简称:派克51新材公示序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无锡市派克51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0月21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9)。
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递交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各自申请办理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申请材料和提起诉讼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证券承销工作中。
2024年10月31日,企业收到上海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指数上审(并购重组)[2024]252号),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相关规定,上海交易所决定终止对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审核。
特此公告。
无锡市派克51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