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上市公告书公布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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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7股票简称:中再资环公示序号:临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公布,敬请投资者留意查看。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17股票简称:中再资环公示序号:临2024-041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企业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比

处于被动稀释液超出5%暨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释意:

除非是原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的意思为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造成公司总股本提升,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9.88%变成41.79%,处于被动稀释液做到8.09%。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不容易对公司经营及管理体制造成影响。

董事会于近日接到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再网络资源、广东华清、中再生项目投资、新起新睿有限合伙企业、银晟金融资本鑫诚项目投资(下列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送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占比处于被动稀释液8.09%,变动比例超出5.00%,现将有关股权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㈠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字: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193R

法人代表:邢宏大

种类:别的有限公司

创立日期:1989年5月12日

注册资金:15,500万余元

居所:北京西城宣武门外街道甲1号9层908

业务范围:废旧物资回收、残品和滞销品原材料、清仓处理和超储物资回收、市场销售、解决、处理(危险废物及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取得批准的事宜以外);以再生能源为原料的委托加工物资市场销售;日用百货商店、针织品、日用杂用品、家俱、五金交电、化工原材料(危化品以外)、建筑装饰材料、木料、建筑钢材、稀有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商品、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燃料油、铁精粉、轻金属、化纤原料和产品、塑料原材料及制品、纸包装制品市场销售;机械租赁;数据服务;外贸业务;货运站的经营管理;普通货运。(企业登记依规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普通货运及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核准的具体内容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国家和本市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㈡一致行动人之一:

名字: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20727199

法人代表:葛私塾

种类:有限公司(法人独资企业)

创立日期:2010年9月25日

注册资金:33,100万余元

居所:北京西城宣武门外街道甲1号B座8层

业务范围:委托加工物资、回收利用可以利用再生能源;市场销售可以利用再生能源、日用具、针织品、家俱、五金交电、化工原材料(没有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化品)、建筑装饰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燃料油、塑胶制品、橡塑制品、纸包装制品、电子设备、汽车零配件;机械租赁;投资;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科研开发、专利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登记依规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核准的具体内容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国家和本市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㈢一致行动人之二:

名字:广东华清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69478315XB

法人代表:王黎明

种类: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企业)

创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注册资金:6,000万余元

居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利枢纽东面再生能源示范园区

业务范围: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需专项审批项目以外);废弃五金电器、电动机、电缆线、电缆线塑胶、再生能源的收购、生产制造(需经环保局检验合格即可生产运营)与销售;以再生能源为原料的委托加工物资市场销售;国际贸易(我国限制和严禁进出口的商品与技术以外),已有工业厂房出租,电子地磅运营;稀有金属、轻金属、贵重金属、矿产(属我国专营店、专控、专卖店、限定类、严禁类产品以外)、化工原材料和产品(没有危化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炮竹、民用爆破物件、易制毒化学品)、轻质燃料油(成品油批发以外)、塑胶制品及原料的商贸;停车管理;电信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备售后回租;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非金属材料废弃物和碎渣二次加工;环卫管理;医疗及药品废料整治服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㈣一致行动人之三:

名字: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062968439E

法人代表:朱枫

种类: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独资企业)

创立日期:2013年2月25日

注册资金:20,000万余元

居所:山东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往北商西街往西凤凰城小区65#商业服务101

业务范围:公司以自有资金境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业、证劵、期货交易、投资理财、集资款、股权融资等相关业务);废旧物资回收、残品和滞销品原材料、清仓处理和超储物资回收、市场销售;日用具、针织品、日用杂用品(没有烟花炮竹)、家俱、五金交电、化工原材料(没有风险、监管、易制毒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铁矿砂、板才、木料、建筑钢材、稀有金属产品及稀有金属压延加工商品、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燃料油、铁精粉、金属复合材料、化纤原料和产品、塑料原材料及制品、纸包装制品市场销售;机械租赁;数据服务;外贸业务;货运站的经营管理(没有运送),仓储租赁(没有风险、监管、易制毒化学品仓储物流);货品服务咨询(没有运送);煤碳、焦碳销货;市场销售电子设备和技术服务项目;建筑装饰工程、园林工程、路面管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蒜头、蔬菜和食用蘑菇种植、回收、生产加工、市场销售(没有粮油食品);供应链;物流供应链管理资询,货物运输代理;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普货运输,仓储租赁;环保设备市场销售;工业生产设备拆除及废旧设备回收;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咨询服务(没有代理记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㈤一致行动人之四:

名字:北京新兴新睿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CTKN5XB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省新供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种类:合伙企业

创立日期:2023年3月20日

认缴出资额:25,000万余元

关键经营地:北京西城南礼士路二条2号楼1栋楼12层1501内11室A区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经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国家和本市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㈥一致行动人之五:

名字:银晟资产(天津市)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32865995XU

法人代表:赵笑宇

种类:有限公司(法人独资企业)

创立日期:2015年4月21日

注册资金:3,000万余元

居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地区路6975号经济与金融核心城南区1-1-920(天津市冠捷财税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管第057号)

业务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业资本管理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㈦一致行动人之六:

名字:供销集团北京市鑫诚项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97672714G

法人代表:米孟凯

种类:别的有限公司

创立日期:2012年6月21日

注册资金:10,000万余元

居所:北京西城宣武门外街道甲1号10层1003

业务范围:非期货业务的资本管理、资询。(不得参与以下业务流程:1、放贷;2、公开交易证券基金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资;4、对除被投资单位之外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没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公开方式募资;2、不得公开进行证券基金产品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主题活动;3、不可放贷;4、不得对所创投企业之外的公司做担保;5、不可给投资者服务承诺项目投资本钱不受损失或是服务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核准的具体内容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当地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㈧之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⒈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公司、中再网络资源、广东华清、中再生项目投资、新起新睿有限合伙企业、银晟金融资本鑫诚项目投资各自持有公司股份428,120,283股、104,667,052股、62,549,685股、53,394,635股、30,126,257股、7,556,325股、6,270,216股。

⒉中国再生资源集团是公司的大股东;中再网络资源、广东华清、中再生理财是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⒊新起新睿有限合伙企业由江苏新供销基金江苏中再造一同合作经营开设,在其中:江苏省新供销基金普通合伙,江苏中再造是有限合伙。江苏省新供销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供销集团的子公司新供销基金子公司,江苏中再造是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⒋银晟资本是供销集团控股子公司慧农资产全资子公司。

⒌鑫诚理财是供销集团和慧农资产共同投资、慧农资产控股分公司。

综上所述,中国再生资源集团公司、中再网络资源、广东华清、中再生项目投资、新起新睿有限合伙企业、银晟金融资本鑫诚投资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状况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号》(证监批准〔2023〕1808号)允许申请注册,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268,993,891股,并且于202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备案、代管及限购办理手续。

截止到2024年8月8日,公司总股本由1,388,659,782股增加到1,657,653,67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一致,仍然是692,684,453股,但占股比例由49.88%下降到41.79%,处于被动稀释液8.09%,详情如下:

三、中涉及后面事宜

㈠此次股权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造成的被动稀释液,不属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国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容易对公司经营及管理体制造成影响。

㈡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公布股权变动的责任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和本公告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17股票简称:中再资环公示序号:临2024-040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结论暨股本变动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发行价数量

⒈发行量:268,993,891股

⒉发行价:3.28元/股

⒊募集资金总额:882,299,962.48元

⒋募集资金净额:871,857,421.44元

●预估上市日期: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再资环”或“我们公司”或“企业”或“外国投资者”)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以下称本次发行)相对应的268,993,891股新增加股权已经在202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备案、代管及限购办理手续。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权自本次发行完毕之日(即自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备案至户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能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根据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企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因为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所发展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其要求。限售期满时按中国证监会(以下称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以下称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产产权过户状况:本次发行的个股所有支付现金申购,不属于财产产权过户状况。

一、本次发行概述

㈠本次发行履行法定程序

⒈股东会准许

⑴公司在2021年9月17日举行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和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⑵2022年2月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示审批(供应函财[2022]1号),允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计划方案。

⑶公司在2022年2月18日举行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⑷公司在2023年2月24日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⑸公司在2023年3月2日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⑹公司在2024年2月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⒉股东大会授权和准许

⑴公司在2022年3月7日举行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和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允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⑵公司在2023年3月7日举行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⑶公司在2023年3月21日举行了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⑷公司在2024年3月8日举行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⒊监督机构审批全过程

⑴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审批核心审查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办理合乎发行条件、企业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⑵2023年8月18日,证监会出示《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808号),允许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商标注册申请,审批自允许申请注册之日起12个月合理。

本次发行经历了董事会、股东会许可的,并取得了上交易所上市审批核心许可的及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依法履行必须的外部环境审批流程。

㈡本次发行状况

⒈发行新股类型、颜值及上市地点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类型为境外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交易所。

⒉交易方式和发行日期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形式,发行期首日为2024年7月19日。

⒊利率基准日、定价政策及发行价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采用竟价交易方式,利率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7月19日。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不少于利率基准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的80%,即发售成本价为3.28元/股。

北京中伦文德法律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人申购邀约及认购价格整个过程开展印证,公司与主承销商依据投资人认购价格状况,并严格按照《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称《认购邀请书》)中明确程序和规则,明确本次发行价格是3.28元/股,与发售成本价的比例为100%。

本次发行价钱的确定合乎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乎此次《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⒋发行量及融资规模

依据投资人申购状况,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数量达到268,993,891股,融资规模为882,299,962.48元,合乎董事会及股东会议决议的相关规定,达到《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808号)的相关规定,且发售股票数超出此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的70%。

⒌发行对象与申购方法

依据投资人认购价格状况,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对象共24名,不得超过35名,合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均以现金方式申购本次发行的股权。本次发行目标详细如下:

⒍募资金额发行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882,299,962.48元,扣减未税发行费rmb10,442,541.04元,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871,857,421.44元。

⒎保荐代表人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㈢募资验资报告和股份登记状况

依据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7月31日开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010055号),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中再资环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268,993,891股,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3.28元,共募资rmb882,299,962.48元,扣减各类发行费rmb10,442,541.04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871,857,421.44元,在其中增加注册资本rmb268,993,891.00元,提升资本公积金rmb602,863,530.44元。

2024年7月31日,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在扣除有待收取的证券承销承销费用(没有企业增值税)时向企业指定账户划拨了申购账款。

2024年8月8日,企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加股权的登记、代管及限购办理手续。

㈣财产产权过户状况

本次发行的个股所有支付现金申购,不属于财产产权过户状况。

㈤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和法律事务所有关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流程和申购目标合规的观点建议

⒈保荐代表人有关本次发行流程和发行对象合规的结论性想法

⑴有关本次发行标价全过程合规的解释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觉得:外国投资者本次发行已取得相应必需受权,赢得了外国投资者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了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的批复,依法履行必需的结构管理决策及外部审批流程。

外国投资者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全过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乎已经向上海交易所提交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合乎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808号)和外国投资者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的需求。本次发行的发售全过程合理合法、合理。

⑵有关本次发行目标挑选合规的解释

经核实,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觉得:外国投资者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对申购对象选择及发售结果公平、公平,合乎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乎已经向上海交易所提交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此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控制或是增加深远影响的关联企业,不会有以上组织和人员根据直接和间接方式参加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大股东、控股股东、重要股东未与发行对象做出最低保盈利或者变相最低保盈利服务承诺,且没有立即或者通过利益相关者向发行对象给予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赔偿。

外国投资者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在发行全过程、申购目标选择及发售结论等多个方面,充分展现了公平公正、公正原则,合乎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⒉外国投资者侓师有关本次发行流程和发行对象合规的结论性想法

经核实,外国投资者律师认为:

⑴外国投资者本次发行已依法履行必须的决策制定,也取得了必须的授权和准许,有关授权和准许合理合法、合理;

⑵《认购邀请书》及附件的内容和形式、推送目标范畴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外国投资者有关本次发行相关决定的有关要求,真实有效;有关投资人都是按照《认购邀请书》的承诺递交了《申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其认购价钱、股票数量均达到《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认购价格均是合理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对象及其股权配股总数合乎外国投资者股东大会授权及审议通过的发售计划方案;本次发行标价及配股全过程合乎《认购邀请书》明确程序和规则,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有效;本次发行全过程合理合法、合规管理,竟价结果公平、公平;

⑶《股份认购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⑷本次发行的交款及验资报告状况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⑸本次发行最终决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加本次发行的法律主体、注资均依法依规,合乎《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外国投资者有关本次发行相关决定的有关要求。

二、发售结果及发行对象介绍

㈠发售结论

⒈发行对象、发行量及限售期

依据投资人认购价格状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立的发行价、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权总数程序和规则,明确本次发行价格是3.2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达到268,993,891股,申购总金额为882,299,962.48元,最终决定24名目标得到配股。本次发行最后配股结果如下:

⒉认购股份预估上市日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权自本次发行完毕之日(即自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备案至户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能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根据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企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因为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所发展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其要求。

限售期满时按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情况限售期与监管机构最新发布的管控建议或监管政策不匹配,将根据国家监管机构严格监管建议或监管政策开展适当调整。

㈡发行对象状况

1.塞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威海市启顺商贸有限公司

4.王燕

5.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UBSAG

7.湖北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8.西安市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金源对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9.杭州市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10.深圳一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共同基金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深圳市一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11.珠海市利民道阳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

12.四川省农用物资投资有限公司

13.银川产业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常州市金融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上海市旨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个股重点型养老金产品—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甄选三号股票型基金养老金产品—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18.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科学研究优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19.徐涛

20.泰康资产管理方法有限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方法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2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青岛市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麋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23.厦门市博芮中国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使用价值稳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目标的管理人为厦门博芮中国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资料如下所示:

24.钱水根

㈢发行对象与外国投资者关联性、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和未来交易分配

本次发行目标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控制或是增加深远影响的关联企业。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控制或是增加深远影响的关联企业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法参加本次发行申购。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控股股东、重要股东未与发行对象做出最低保盈利或者变相最低保盈利服务承诺,且没有立即或者通过利益相关者向发行对象给予财务资助或者其它赔偿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左右与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企业最近一年无重大关联交易;截至本发售状况报告出示日,公司和发行对象不会有未来交易分配。关于未来可能出现的买卖,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制定,并且做好充足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左右企业前十名公司股东变化趋势

㈠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如下表所示:

㈡本次发行后企业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结束后,截止到2024年8月8日(新增加股份登记日),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左右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㈠对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危害

本次发行后,企业提升268,993,891股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公司组织结构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企业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结束后,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国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

㈡对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并增加,负债率将明显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总体经济实力和偿债能力指标得到提高,营运资本得到优化,同时也为公司后续发展趋势提供有效确保。

㈢对企业业务架构产生的影响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募资扣减有关发行费后拟用于山东省中绿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间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卸机器设备更新改造及非机动车道回收拆解新项目、浙江省蓝天白云废旧电器回收解决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加年处理100万部废旧电器处理量及数字化改造新项目、物流仓储配送自动化技术智能化系统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部署,有益于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不仅有战略发展规划,从而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观。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经营收入构造不容易发生变化。

㈣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危害,但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逐步提高,公司组织结构更合理,有益于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㈤对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科技人员构造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也不会对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科技人员构造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节执行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构造,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的司法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㈥本次发行对同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危害

本次发行不会造成同行业竞争。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左右与企业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未来企业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产生买卖,企业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价值、公正地明确成交价,并履行必需许可的和公布程序流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台后,亦不会与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新增加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

六、本次发行有关机构的现象

㈠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

名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佑君

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广发证券商务大厦

保荐代表人:王京奇、漆宇飞

新项目协办人:孙彦雄

别的项目组成员:吴霞娟、颜益焘、张逸尘、张闻莺、周哲立、毕志聪、李柄灏、王小婷、杨卓霖

手机:010-60837040

发传真:010-60837040

㈡外国投资者侓师

名字:北京中伦文德法律事务所

责任人:夏欲钦

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办公楼28层

经办人员侓师:刘晓琴、井昊阳

手机:010-64402232

发传真:010-64402915

㈢外国投资者审计公司

名字: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责任人:李尊农办公地点:北京丰台丽泽路20号楼1栋楼丽泽SOHOB座20层

经办人员注册会计:闫宏江、崔亚兵

手机:010-51423818

发传真:010-51423816

㈣外国投资者验资机构

名字: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责任人:李尊农

办公地点:北京丰台丽泽路20号楼1栋楼丽泽SOHOB座20层

经办人员注册会计:闫宏江、崔亚兵

手机:010-51423818

发传真:010-51423816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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