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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往下调整“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暨 股权转让停复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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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8股票简称:深圳新星公示序号:2024-081

债卷编码:113600债卷通称:新秀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证劵停复牌状况:可用

因“新秀可转债”依照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调节转股价格,公司的有关证劵停复牌如下:

●调整前转股价格:17.4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0.00元/股

●“新秀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执行日期:2024年8月6日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0〕1441号”文审批,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8月13日发行了595.00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59,500万余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时限为自发售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0〕301号文允许,企业59,5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新秀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00”。“新秀可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交换为本公司股份,股权转让的初始价格是23.85元/股,现阶段全新转股价格为17.45元/股。历年来转股价格调节如下:

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允许往下调整“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新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往下调整为1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1)。

二、转股价格调整根据

(一)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依据《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当企业股票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开启状况

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7日,企业股票已达到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14.83元/股),已开启“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此次往下调整“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了支持企业长期稳健发展趋势,提升公司资本结构,维护保养债权人权益,企业分别在2024年7月17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日举办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与此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依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协议条款要求,明确此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起效日期以及其它必需事宜,并全权负责办理手续。

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论

企业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8.57元/股,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举办日前一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24元/股,此次修正后的“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24元/股。

结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授权,充分考虑以上价钱以及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决定将“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7.45元/股往下调整为10.00元/股。因此次转股价格调整,“新秀可转债”于2024年8月5日中止股权转让,2024年8月6日起,“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00元/股,并与日修复股权转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978股票简称:深圳新星公示序号:2024-080

债卷编码:113600债卷通称:新秀可转债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8月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园区汇业路6号新秀企业黛玉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股东会集结,由董事长陈学敏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选举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相结合的,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含短视频出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含短视频出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周志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叶清东先生、余跃明先生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股东会建议往下调整“新秀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投票权数量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提案1为回避表决议案,拥有“新秀可转债”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康达(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黄劲业、刘阳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1)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理合法、合理;

(3)此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5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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