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安徽省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为分公司向银行借款信用额度 给予最高额担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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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股票简称:鑫铂股份公告序号:2024-10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安徽省鑫铂科技公司(下称“鑫铂高新科技”)

●此次新增加贷款担保金额合计rmb5,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省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对分公司鑫铂高新科技担保余额为88,125.36万余元;企业对每一个分公司担保余额为226,779.30万余元。此次担保事项发生前企业对分公司鑫铂科技技术担保余额为83,125.36万余元;企业对每一个分公司担保余额为221,779.30万余元。

●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归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担保事项。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1)企业分别在2024年3月14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依据子公司业务发展与市场拓展状况,企业拟将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不得超过31.50亿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8)。

(2)公司在2024年5月25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举办2024年第四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企业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子公司业务发展与市场拓展要求,公司拟向其提升不得超过10.00亿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此次新增加担保额度后,企业为列入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到41.50亿人民币(此信用额度不包括经公司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开展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支行集团公司资产池业务流程,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所提供的4.00亿人民币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72)。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公司子公司鑫铂高新科技因战略发展规划,向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支行申请办理出具rmb10,000万余元银行汇票。为保证以上合同的执行,企业为鑫铂高新科技给予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保障的最大本钱限额为15,000万人民币,具体贷款担保5,000万人民币。前不久《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经完成签定。

三、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被担保人:安徽省鑫铂科技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技术资产总额为292,783.34万余元,总负债为242,189.30万余元,资产总额为50,594.04万余元,2023年度实现营收475,375.65万余元,资产总额15,819.37万余元,纯利润14,777.73万余元(2023年度数据信息经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鑫铂科技技术资产总额为315,773.44万余元,总负债为264,621.55万余元,资产总额为51,151.89万余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收111,109.77万余元,资产总额-322.86万余元,纯利润557.85万余元。(2024年第一季度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

3、鑫铂高新科技个人信用稳步增长,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

1、担保人:安徽省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安徽省鑫铂科技公司

3、债务人: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支行

4、保证范围:包含主合同项下的负债本钱、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竞拍或卖掉费、过户费用、公告费等)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

5、贷款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限:独立合同书借款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建议

被担保人鑫铂科技为公司子公司。企业为鑫铂高新科技做担保,有益于扩宽其融资方式,能够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发展,归属于生产制造经营需要,风险性处在企业有效管理下,不容易给他们带来重大风险。总的来说,我们同意此次企业为子提供担保。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对分公司鑫铂高新科技做担保的贷款最高额度金额为125,6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41.16%;公司实际对分公司鑫铂高新科技做担保的余额为rmb88,125.36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28.88%;企业总计对外开放具体担保余额为226,779.30万人民币(备注名称:1、自之前贷款担保进度公告后对分公司安徽省鑫铂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升3,000万余元贷款担保没有进行公布,本次贷款担保最高额合同书已披露,详细公司在2024年5月24日公布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9);2、2024年7月30日,鑫铂高新科技5,000万余元金融机构汇票到期,企业对于此事降低5,000万余元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74.32%,之上贷款担保全部都是企业为分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对每一个分公司剩下可以用担保额度为188,220.7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下属公司不会有贷款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实际损失的情况。

之上担保额度不包括企业为开展中信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支行集团公司资产池业务流程,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对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

七、备查簿文档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银行汇票票上信息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省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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