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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华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5%之上股东减持股份规划的预披露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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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股票简称:国华网安公示序号:2024-024

公司股东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持有公司股份7,729,7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4%)股东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方案在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110,7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4%)。

深圳市国华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上市企业”)于近日接到5%以上股东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729,706股,总股本的5.84%。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行为主体: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中关村企业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

2、高管增持缘故: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

3、减持股份由来: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

4、高管增持数量及占比:拟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110,7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4%。

5、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

6、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减持计划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7、高管增持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时候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

三、有关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根据上市企业公开增发获得上市公司股份时,用以认购股份的财产不断有着权利的时长已超过12个月,也可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毕之日起12个月内不能转让;用以认购股份的财产不断有着权利的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不能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因上市企业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况所加持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上述情况股权锁定安排。锁住期届满后,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转让和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到时候高效的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申请办理。

3、若以上股权锁定承诺与证劵监管机构的全新管控建议不一致的,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将根据国家证劵监管机构的意见及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承诺履行情况如下所示:

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拥有并通过上市企业公开增发获得的股权,自该次公开增发完毕之日起已经超过36个月,此次拟减持事宜不会有违背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况。

四、别的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很有可能有待观察,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将根据自己的情况、市场状况、上市公司股价状况等情况适时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

3、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簿文档

公司股东北京中关村并购基金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华网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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