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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03股票简称:园林景观股份公告序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18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钱总额不超过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万余元(含);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13日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2)。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
截止到2024年7月底,企业累计回购股份735,60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4562%,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0.22元/股、最低价位为6.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997,048.00元(没有提成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303股票简称:园林景观股份公告序号:2024-046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合同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签署补充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规划:杜集区段园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
●对公司的影响:本协议签订后,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项目承包人”)与宿州市天汇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汇基本建设”、“发包方”)消除甩项一部分(西区未交货工作台面约1,600亩范畴所有工程内容甩项,年产值约28,000万余元)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企业不再承担该甩项一部分施工图、施工和一切工作,本协定实施后企业该项目付款金额将相应核减。此次协议的签署不容易对该新项目剩下未完工一部分的落实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中涉及新项目最后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将积极推动该项目剩下未完工部分交付工作并对项目年产值进行核对,立即推动项目回款事项。
一、合同项目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公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9),公司和天汇基本建设签署了《杜集区段园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下称“总承包合同”),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所示:
1、工程名称:杜集区段园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
2、工程项目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
3、施工内容及经营规模: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约3,156.4亩,主要建设独立工矿区整治、采煤塌陷区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项目总投资约12.6亿人民币。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兴国路南端,迎宾大道东侧,汉西西街往北,东到用地红线,执行占地约2,290亩,建安费约3.9亿人民币。
4、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是不限于:勘测、设计方案(包含但是不限于计划方案、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审查、施工图以及核查)及施工的土方回填、园林绿化、路面、硬底化铺设、地面停车场、人工沙滩、草地巨幕电影、游船码头、彭祖养生园、滑雪运动场、光与影云端廊桥、水秀桥、管理处、配建给水排水、照明灯具、VR光影秀等设施整个过程项目建设内容。
5、合同单价:总价合同(价税合计)为370,171,000元,在其中设计费用(价税合计)为9,1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价税合计)为361,071,000元。
二、协议的完成状况
1、项目承包人已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承包范围内方案策划、前期设计工作及除西区土地资源以外城南区所有施工图及图纸审核工作中;
2、项目承包人已按总承包合同要求完成一部分城南区,已交付工作台面约520亩范围之内所有工程内容,年产值约7,500万余元(实际年产值以最终财务审计结果为准),城南区还有约170亩正在建设中。
三、签署补充合同的主要原因
集团公司于近期与天汇基本建设签署《杜集区段园镇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因为总承包合同中涉及新项目施工现场没法转交,经公司与天汇基本建设商议达成如下承诺:
1、项目承包人进行总承包合同承诺(除甩项一部分以外)具体内容,并依据总承包合同承诺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后,发包方、项目承包人允许开展甩项工程验收。
2、本协议签订后,发包方与项目承包人消除甩项一部分(西区未交货工作台面约1,600亩范畴所有工程内容甩项,年产值约28,000万余元)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项目承包人不再承担该甩项一部分施工图、施工和一切工作,彼此不可就消除一部分追责另一方一切合同违约责任。
3、若三年内(以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日期测算)新项目具有工程施工场地移交标准,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承诺再次履行合约中没完成部分施工图、施工和工作职责。
4、应对设计费用汇总算额为577.7万余元。
5、别的相关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总金额以财务审计单位出具的承包方具体进行达标工程量清单财务审计结果为准。建安费合同款付款方式按总承包合同支付承诺实行。
四、签署补充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和天汇基本建设消除甩项一部分(西区未交货工作台面约1,600亩范畴所有工程内容甩项,年产值约28,000万余元)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企业不再承担该甩项一部分施工图、施工和一切工作,本协定实施后企业该项目付款金额将相应核减。此次协议的签署不容易对该新项目剩下未完工一部分的落实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中涉及新项目最后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将积极推动该项目剩下未完工部分交付工作并对项目年产值进行核对,立即推动项目回款事项。
五、风险防范
补充合同中涉及漂移部分项目未来两年内能不能具有工程施工场地移交标准尚有待观察,公司和天汇基本建设未来能否按总承包合同承诺再次履行合约中没完成部分施工图、施工和工作职责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5303股票简称:园林景观股份公告序号:2024-047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签署重要合同协议书(合同补充协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签署合同书所涉及到的项目规划: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对公司的影响:本协议签订后,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杭州市易大景观规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易大设计方案”)及宝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统称“项目承包人”)与咸阳市环保基本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咸阳市环保”、“发包方”)消除甩项一部分(咸阳市快速西出口相通园林绿化、细柳生态公园及其基础配套设施、两寺渡生态公园)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项目承包人不再承担这部分设计方案、施工和一切工作,本协定实施后企业该项目付款金额将相应核减。此次协议的签署也不会对中涉及新项目建设完成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将积极推动对竣工新项目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工作中。
一、合同项目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1年12月2日公布《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7),企业、易大设计方案、宝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咸阳市环保签署了《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下称“总承包合同”),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所示:
1、工程名称: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
2、工程项目地址:南起西宝高速相通,北到宝泉路。
3、施工内容:新项目总长3.34千米,总面积达81.46公亩(约815,000.00平米,绿地面积约51万平方),主要建设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高速互通至宝泉路)道路整治新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整治、道路路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绿化带、两边带条状公园绿地、相通园林绿化、细柳生态公园及其基础配套设施等。
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方案策划、前期设计(含预算)、施工图、建筑施工、工程验收和最终交货等所有内容。
5、合同工期:270日历天。
6、合同单价:总价合同(价税合计)为840,825,391.98元,在其中设计费用(价税合计)为14,920,000.00元,税率为6%;建筑安装工程费(价税合计)为825,905,391.98元,税率为9%。
7、联合各相关部门内部职责权限:企业为联合牵头人,承担除设计任务之外的工程施工、协调工作、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工作;易大设计成联合体成员一,承担除城市道路之外本专业的设计任务;宝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联合体成员二,承担城市道路本专业的设计任务。
二、协议的完成状况
新项目原工程施工总面积达为81.5万平方,消除甩项一部分面积约为30.0万平方,项目承包人已按总承包合同要求完成除咸阳市快速西出口相通园林绿化、细柳生态公园及其基础配套设施、两寺渡生态公园以外当场所有工程内容,完成施工占地约51.5万平方。
三、签署合同书的主要原因
企业、易大设计与宝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近期与咸阳市环保签署《咸阳高新区咸平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协议书》,因为总承包合同中涉及新项目实施范围工作调整,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项目承包人进行总承包合同承诺(除甩项一部分以外)具体内容,并依据总承包合同承诺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后,发包方、项目承包人允许开展甩项工程验收。
2、本协议签订后,发包方与项目承包人消除甩项一部分(咸阳市快速西出口相通园林绿化、细柳生态公园及其基础配套设施、两寺渡生态公园)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项目承包人不再承担这部分设计方案、施工和一切工作,彼此不可就消除一部分追责另一方一切合同违约责任。
3、合同相对人依照总承包合同的承诺,仅对建设完成合格工程结算,需要支付相对应合同价款。
四、签署合同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后,企业、易大设计与宝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咸阳市环保消除甩项一部分(咸阳市快速西出口相通园林绿化、细柳生态公园及其基础配套设施、两寺渡生态公园)的一切合同书权利义务,项目承包人不再担负这部分设计方案、施工和一切工作,本协定实施后企业该项目付款金额将相应核减。此次协议的签署也不会对中涉及新项目建设完成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将积极推动对竣工新项目年产值确认及资金回笼工作中。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