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北京市中科金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回购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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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7股票简称:中科金财公示序号:2024-035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中科金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11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执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1.68元/股(含本数),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本数)且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本数),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届满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65,255股,总股本的0.43%;回购股份最大卖价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7元/股,总成交额金额为19,778,242.55元(没有交易税费)。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复购,并且在复购期内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中科金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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