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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8月12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1)依据《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每个月开展年底分红评定,在满足相关基金的分红标准前提下,本基金上半年度、后半年各最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本基金每一年利润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一份基金认购每一次利润分配占比不能低于利润分配标准日每一份基金认购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至标准日依照股票基金协议约定分红比例测算: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A应分派总金额每一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03100元,即每10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3100元;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C应分派总金额每一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02828元,即每10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2828元;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I应分派总金额每一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02832元,即每10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2832元;(3)此次具体分红方案为: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A每10份基金认购派发收益0.3110元;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C每10份基金认购派发收益0.2830元;嘉实沪深指数300收益低起伏ETF连接I每10份基金认购派发收益0.2840元。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此次利润分配公示早已本基金管理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核查。
(2)因此次年底分红造成净值转变,始终不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
(3)利益备案日当日,申请办理赎出及变换转走本基金的基金认购将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申请办理认购及转化转到本基金的基金认购将不会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4)如果用户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软件把它分红方式默认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掌握本基金现阶段分红设定情况。
(5)投资者可以在股票基金对外开放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此次分红方式将根据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用户可以到销售点或者通过我们公司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有误或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烦请于2024年8月12日、8月13日到本私募投资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6)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资询、掌握本基金相关详细信息: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在基金托管人网址(www.jsfund.cn)公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