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润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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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润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JNRY股东5%以上的股份 VIII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JNRY VIII持有公司股份34、390、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于2024年10月17日终止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JNRY 由于基金的投资经营需求,VIII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4.045、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091、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实施,即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的,应当相应调整减持股份的数量。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预披露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停牌,实际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延长。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之前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1、股票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企业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公司不得回购该部分股份。由于公司分配了该部分股份的股份,也遵守了本承诺。

  2、承诺减持意向

  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股份减持计划。

  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的,在遵守发行和上市其他承诺的前提下,按照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应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减持公司股份前、当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效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需)。

  当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减持另有规定,公司承诺同时遵守相关规定。”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股东JNRY VIIII没有《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第一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JNRY VIIII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不确定。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它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中,股东JNRY VIIIII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继续关注JNRY VIII减持计划的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关注JNRY VIII减持计划的实施,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润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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