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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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鑫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5%以上股东,确保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金鑫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2、2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74%)的股东(以下简称“金鑫卓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窗口期除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152、375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4、304、750股。

  2024年12月23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鑫卓华第八期减持计划通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金鑫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金鑫卓华持有82、24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时间间隔:

  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窗口期除外)。

  4、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2、152、375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4、304、750股。

  5、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大宗交易的有关规定确定。

  6、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金信卓华的相关承诺已正常履行。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2、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注意风险。

  3、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第八期减持计划通知函,北京金信卓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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