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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南》、“发行人”或“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发布的“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40倍。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的发行人,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82倍,低于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上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7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仍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合理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承销业务规则)〔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证券网下首次公开发行投资者分类评估与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对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或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施。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认购定价发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业协会[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指南》(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8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4日(T-4日)“C39”发布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个月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40倍;平均静态市盈率是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38.7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但未来仍存在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线上线下认购、付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钧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规定的淘汰规则,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淘汰所有拟认购价格高于11.69元/股(不含11.69元/股)的配售对象;:36:00:在367个配售对象中,26个配售对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从后到前删除。在上述过程中,共有60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1106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84%。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和承销风险。
投资者请在2024年12月30日(T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同为2024年12月30日(T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基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君威电子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发行价格,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为211.5384万股,占发行股份的3.17%。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额为100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11.5384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3.1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788.4621万股,回拨至线下发行。
4、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下转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