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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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和《回购报告》,“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分红、分红、公积金转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上限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因此,公司2023年股权分配实施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自2023年股权分配除息之日起(2024年7月9日),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26元/股调整为25.90元/股(计算方法: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6元/股-0.0984717元/股。≈25.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后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披露。、《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布截至上月底的回购进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6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最高交易价格为17.30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12.73元/股,交易总额为24.94、273元(不含交易费用)。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计划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如下: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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