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深圳亿道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签定 募资重点帐户四方监管协议的通知

· · ·

证券代码:001314股票简称:亿道信息公示序号:2024-05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350号)审批,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允许,深圳亿道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3,511.15亿港元,每股面值rmb1.00元,每一股发行价为35.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2,890.25万余元,扣减发行费13,468.07万余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22.18万余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2023年2月6日出示XYZH/2023SZAA5B0006号《验资报告》认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状况

公司在2024年8月8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提升控股子公司深圳异次元之造科技公司(下称“异次元之造”)为公司发展募投项目“深圳坪山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调节“深圳坪山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投资结构,并用6,000万余元募资向控股子公司深圳亿道数码技术性有限公司增资、应用2,000万余元募资向异次元之造增资扩股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2日公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0)。

为加强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前不久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行及其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2024年8月14日,异次元之造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存储如下:

三、签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1、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已经在开户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企业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应用,不可作为其他用途。

2、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和开户行彼此理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公司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泰君安证券应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企业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企业、异次元之造和开户行理应相互配合国泰君安证券的调查与查看。国泰君安证券半年对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募集资金的储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4、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受权国泰君安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张建军、周聪随时都可以到开户行查看、打印公司及异次元之造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开户行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提供所需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行查企业及异次元之造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要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别的工作人员向开户行查企业及异次元之造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要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开户行分月(每个月10日以前)向公司及异次元之造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国泰君安证券。开户行必须保证银行对账单内容真实、精确、详细。

6、公司及异次元之造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rmb或是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按孰低原则明确),开户行应当立即以发传真或是电子邮箱方式通知国泰君安证券,并提供专用账户的支出明细。

7、国泰君安证券有权利根据有关规定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证券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开户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需求向领导、异次元之造、开户行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法律效力。

8、开户行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国泰君安证券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国泰君安证券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国泰君安证券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公司及异次元之造有权利单方停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定自公司、异次元之造、开户行、国泰君安证券多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且国泰君安证券督查期结束(2025年12月31日)后无效。

四、备查簿文档

经多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亿道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