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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复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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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79股票简称:友车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回购股份额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6,000万余元(含)。

●回购股份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主要用途:本次回购的股权将主要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价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23.1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法:本次回购股权选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时限:本次回购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内暂时没有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面有减持计划,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风险防范:

1、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可能会带来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可能会带来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可能会带来或者部分已复购未转让股份给予注销风险性。

4、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可能会发生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一)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已通过此项提案。

以上董事会审议时长、程序等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状况

依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因而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经2/3之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复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自信心,为了维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并且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有效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的公司股权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形式

企业拟通过上海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复购执行期内,若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1、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在认购时间内,如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限制,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复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在认购时间内,如回购股份应用金额达到低限,则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可自公司管理人员决定终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2、企业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

(2)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处:本次回购的股权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没能在公布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6,000万余元(含)。

3、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及总股本的占比:依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限制rmb6,000万余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3.1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总数大约为259.74亿港元,约总股本的1.80%;依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低限rmb3,000万余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3.1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总数大约为129.87亿港元,约总股本的0.90%。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23.1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回购股份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二级市场股票价钱、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明确。

若公司在认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限制开展适当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以现在公司总股本为载体,依照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低限rmb3,000万元和限制rmb6,000万余元,及其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23.10元/股计算,若本次回购股权全部用于执行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给予锁住,预估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以上中本次回购前股权数量达到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数据信息。以上变化情况尚未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计算数据信息仅作参考,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执行情况为标准。

(九)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17,670.94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194,378.65万余元,流动资金187,356.48万余元,依照本次回购资产限制6,000万余元计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报表的2.76%、3.09%、3.20%,这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对企业日常运营影响小。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企业负债率为10.7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权将主要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关键员工积极性,加强投资人对企业的自信心,促进公司长期性、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负债履约情况、发展方向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权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仍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十)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能否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是不是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利益输送、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举动;不会有与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存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个人行为。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述人员在认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面有增减持计划,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企业向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内暂时没有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面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开展股权转让。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公司注册资金将进一步减少。本次回购的股权理应在发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销户,企业届时依据落实措施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如果发生股权销户情况,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权事项顺利推进,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2、在认购时间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与数量以及;

3、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节实施方案模板,申请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4、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它会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5、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受权、签定、实行、改动、完成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

6、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需要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7、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以上受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复购应急预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一)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可能会带来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二)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公司股东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可能会带来本次回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三)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可能会带来或者部分已复购未转让股份给予注销风险性。

(四)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可能会发生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宜表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公布状况

企业已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示的前一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2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及占股比例状况,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交于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企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7)。

(二)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设立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了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该账户仅限于回购公司股份。详细如下:

股票账户名字: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号:B886710351

(三)后面信息公开分配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且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88479股票简称:友车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4-027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事宜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企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示序号:2024-026)。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示的前一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2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及占股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二、企业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用友汽车信息技术(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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