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关于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 ·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添利信用债债券”、“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9月2日起增设金鹰添利信用债债券的E类基金份额(代码:02210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设E类基金份额后,金鹰添利信用债债券将按照收费方式及费率结构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三类,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具体如下:

  (一)基本信息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E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三)赎回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2024年9月2日起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操作情况,在基金合同中更新了估值方法及相关内容。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一并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附件二:金鹰添利中长期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