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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外国投资者”、“富特科技”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早已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2390号)。《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下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公布于证监会特定网址(巨潮资讯网,网站地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地址www.cs.com.cn;中证网,网站地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地址www.stcn.com;证劵日报网,网站地址www.zqrb.cn;经济发展参考网:www.jjckb.cn),并置备于外国投资者、深圳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看。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本次发行的发售步骤、在网上网下申购及交款、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并仔细阅读今日刊登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下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详情如下:
1、此次网下发行认购日与网上摇号日同是2024年8月26日(T日),在其中,网下申购时间是在9:30-15:00,网上摇号时间是在9:15-11:30,13:00-15:00。投资人在2024年8月26日(T日)进行线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产。
2、全部拟参加此次初步询价并符合有关投资人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相关要求在2024年8月20日(T-4日)下午12:00前注册并递交审查原材料,注册及递交审查资料时可登陆光大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网站地址:https://ipoinvestor.gtja.com)。
3、本次发行选用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定项配股(下称“战略配售”)、线下向满足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售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服务平台执行;网上发行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请在网上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上[2018]279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若有)、外国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别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构成。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去除最大价格后网下投资者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由公开募集方法成立的证券基金(下称“证券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下称“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下称“年金基金”)、合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险资(下称“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孰低值,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证裕项目投资”)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配股的个股总产量、申购总数、占本次发行股票数比例及其投资期限等相关信息。
4、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采取线下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目标:此次网下发行对象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证劵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车险公司、代理记账公司、达标境外机构及其符合一定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是在2024年8月21日(T-3日)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向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填好、递交认购价钱和拟股票数量。
在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中日(2024年8月20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2024年8月21日,T-3日)当日早上9:30前,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定价原则,并提交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不然不可参加此次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
此次初步询价采用申报价格与申请总数与此同时申请的形式进行,网下询价的用户可以向其管理方法的多个配售对象各自填写不一样的价格,每一个网下投资者较多填写3个价格,且最大价格不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格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价格。有关申请一经递交,不可所有撤消。因特殊原因要调整定价的,应当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流程,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填报说明减价原因、减价力度的逻辑性测算根据、以前价格存不存在定价原则不全面及(或)定价决策程序流程不完善等状况,并把减价依据及(或)再次执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簿。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低变化单位是0.01元,初步询价环节网下配售目标最少拟股票数量设置为100亿港元,拟股票数量最少变化企业设置为10亿港元,即网下投资者指定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超出1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不能超过770亿港元。
此次网下发行每一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票数最高为770亿港元,约为线下原始发行量的49.54%。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管理规定、总资产等适时调整申购额度,不可超总资产认购,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应当认定超总资产的认购为无效申购。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原则上不得超出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4年7月31日资产总额与询价采购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日前第五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14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测算孰低值。
参加此次富特科技网下询价并符合有关投资人标准的投资人需在2024年8月20日(T-4日)12:00前通过光大证券IPO网下投资者报备系统(https://ipoinvestor.gtja.com)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及审查原材料提交工作中。如投资人拒绝配合审查、无法详细提交相关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不能清除它们的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严禁参加网下发行情况的,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把它价格做为失效价格处理不予以配股,并且在《发行公告》中直接公布。网下投资者违规参加此次新股上市网下发行的,应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主要责任。
特别提醒一: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深圳交易所在网下发行平台网站上增加了定价原则审查作用。规定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询价逐渐前一工作中日(2024年8月20日,T-4日)早上8:30至初步询价日当日(2024年8月21日,T-3日)早上9:30前,根据网下发行平台网站(https://eipo.szse.cn)递交定价原则,并提交提议价格或价格定位,不然不得参加询价采购。网下投资者递交定价原则前,应当履行内部结构申请流程。
网下投资者应当按照定价原则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定位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意见价钱或是超过提议价格定位进行报价。
特别提醒二:网下投资者需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属实递交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4年7月31日)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且符合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申购额度不能超过其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汇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产品资产总额额度。总资产报告的内容资产总额额度要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4年7月31日)商品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总资产汇报的商品资产总额额度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日前第五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14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
网下投资者一旦价格则视为服务承诺它在光大证券报备系统递交的总资产汇报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中相对应的资产总额额度对于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递交的数据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己承担。
特别提醒三:为推动网下投资者谨慎价格,有利于审查创业板股票网下投资者总资产,深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下列规定实际操作:
初步询价期内,网下投资者价格前需在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内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发表日的布一月最后一个当然日,即2024年7月31日)的资产总额额度,投资人填报的资产总额额度理应与其说向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递交的总资产汇报及其他相关证实文件中的资产总额额度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年限不满意一个月的,正常情况下以询价采购首日前第五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14日(T-8日)的商品资产总额额度为标准。
网下投资者需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总资产等适时调整申购额度,不可超总资产认购。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发觉配售对象不执行行业管理规定,超出相对应总资产认购的,有权利认定该配售对象的认购失效。
7、线下去除占比要求: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之后的初步询价结论,对每一个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隶属配售对象的价格依照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股票数量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的按申报日期(申报日期以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纪录为标准)由晚到早、同一拟认购价钱同一拟股票数量同一认购这个时间按深圳交易所网下发行平台网站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列,去除价格最大一部分配售对象的价格,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全部满足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当拟去除的最高级申报价格一部分里的最低价格与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格上的认购不会再去除。去除部分配售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在去除最大一部分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依据剩下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和拟股票数量、综合评定外国投资者有效升值空间、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类别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资需求以及包销风险性等多种因素,谨慎适时调整发行价、最后发行量、合理价格投资人及有效拟股票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按上述原则确定的高效价格网下投资者数量不低于10家。
合理价格就是指网下投资者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少于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且没有做为最大价格部分被去除,同时满足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事前明确且公示的其他要求的价格。在初步询价期内递交合理定价的网下投资者即可且必须参加网下申购。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已聘用上海市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包销全过程开展及时印证,并将会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证书、询价采购、标价、配股、资金划拨、信息公开等相关情况的合法实效性发布明确意见。
8、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询价完成后,如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确立的发行价超出《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的孰低值;或此次确立的发行价相匹配股票市盈率高过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同业竞争最近一个月静态数据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于网上摇号前公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下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描述标价合理化,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分配:本次发行的股票里,网上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深交所上市买卖之日起算起。
网下投资者参加基本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价格则视为接纳本公告所公布的线下限售期分配。
外国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骨干员工参加此次战略配售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别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此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如本次发行价钱超出去除最大价格一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定价的中位值和加权平均值及其去除最大价格后证券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年金基金、险资和达标境外机构资产价格中位值、加权平均值孰低值,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证裕项目投资将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此次投股获配个股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算起。
10、总市值规定: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逐渐日第四个买卖日(2024年8月19日,T-5日)为依据日,科技创新创业等内容封闭运作股票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日均总市值应是1,000万余元(含)之上。别的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在这个标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标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总的市值的日均总市值应是6,000万余元(含)之上。配售对象证劵银行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测算日均拥有总市值。实际市值计算标准依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圳上[2023]110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实行。
在网上投资人:在网上投资人拥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下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可参加网上摇号。依据投资人拥有的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深圳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投资人才能参与股票申购。每5,000元估值可认购500股,不够5,000元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500股,股票数量必须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认购限制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的千分之一,即6,500股。实际网上发行总数将于《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人拥有的市值按照其2024年8月2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拥有市值计算,同时可与此同时用以2024年8月26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人有关证劵银行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测算日均拥有总市值。投资人拥有的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独立表述认购意向: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可归纳授权委托证劵公司代其开展股票申购。
12、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在网络上网下申购完成后,将依据网上摇号状况于2024年8月26日(T日)再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规模进行控制。回拨机制的计划方案请参阅《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里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3、获配投资人交款与弃购股权解决:线下获配投资者应依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基本配股总数,立即足额缴纳新股申购资产。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只新股,按照每只新股各自交款,并按照规范填好备注名称。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从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承担。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4年8月28日(T+2日)日终得足额的新股申购资产,不足部分视作放弃认购,从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守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14、中断发售状况: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终止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实际中断条文请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里的“十、中断发售状况”。
15、合同违约责任:提供可靠定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全额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没有按照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立即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网下投资者或者其管理工作的配售对象在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违反规定频次分类汇总。配售对象列为限制名单期内,该配售对象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网下投资者列为限制名单期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加证交所各销售市场版块相关业务的网下询价和配股业务流程。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内累积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测算,含次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频次分类汇总。
16、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服务承诺,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不会有危害运行发售的重大事项。
此次发行新股概述
发行新股种类
外国投资者:浙江富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