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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号:2024-03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4-037)、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4-050),一些案件最近取得了进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披露、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自公司上次披露累计诉讼至本公告之日起,前期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有5起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约3817.59万元,其中1起为一审判决,涉及金额约3126.12万元;1起案件为原告撤诉结案,涉及金额约23.98万元;2起案件是二审判决/调解,涉及金额约649.33万元;一审判决但上诉的案件,涉及金额约18.16万元。
除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外,其他已披露的案件目前没有重大进展。详见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统计表》已披露。
其他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收到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冻结的诉讼仲裁金额约为930.72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7%。
鉴于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审理或发布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或执行,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法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统计表已披露;
2、民事判决书;
3、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累计诉讼和仲裁进展统计表已披露
注:上述金额按万元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与实际数量不一致,则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