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芜湖市富春染织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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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89股票简称:富春染织公示序号:2024-061

可转债编码:111005可转债通称:富春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芜湖市富春染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8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3,000万余元(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16.00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购买的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示序号:2024-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51)。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期内,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企业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进度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股份412,52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2754%,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位为10.9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金额为4,582,692.6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回购公司股份个人行为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市富春染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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