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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增加了公司的总股本,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1%以上,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化。
2、股权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1.公司总股本的变化
自2023年4月20日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金沃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23163)进入转换期。从2023年4月20日到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从76.8万股增加到80.518.561股。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自2023年4月20日至本公告日起,公司排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由76、800、000股改为79、818、561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4月20日至本公告日,“金沃可转债”累计转股3、718、561股,公司总股本由76、800、000股增加至80、518、56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53.41%被动稀释至50.94%。;排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总股本比例从53.41%被动稀释至51.39%,稀释变化比例为2.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总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