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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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股票简称:大洋电机公示序号:2024-05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19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广大群众股权,用以后面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且总额不超过8,000万余元,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5.5元/股。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2月20日和2024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06)。

公司在2024年3月22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9)。

依据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如企业在复购期限内实行了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资及其它除权除息事宜,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时候起,依照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于企业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实施完毕,企业将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由不超5.50元/股调整至不得超过5.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总计根据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695,250股,占公司总全新总股本0.40%,最大卖价为5.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50,060,55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回购价格限制。本次回购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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