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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或“法院”)决定启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或“公司”)预重组程序,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组决定的公告》。2024年1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了东易日盛预重组阶段的临时经理(以下简称“预重组经理”),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组期间临时经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组投资者的公告》,预重组经理决定公开招募重组投资者。重组投资者的招聘进展如下:
1.重组投资者招聘进度
根据《关于公开招聘重组投资者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18日,符合条件的意向重组投资者:00前提交注册材料(预重组经理可根据招聘情况决定延长注册期限)。公司接到预重组经理的通知,截至注册时间截止日期,共收到投资者主体提交的40份正式注册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注册为1份),其中工业投资者15人,金融投资者25人。
预重组经理和公司正在积极有序地促进重组投资者的选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投资者的选择和谈判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预重组是法院正式受理重组的先决程序。法院启动公司预重组并不意味着公司正式受理重组。公司是否进入重组程序仍不确定,重组是否成功也不确定。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组申请的,公司股票在重组申请受理后实施退市风险警告(*ST)。
3、如果法院正式接受公司重组申请,公司顺利实施重组,完成重组计划,有利于解决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接受了公司的重组申请,公司仍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公司将被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