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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大股东、控股股东 增持股份时间过半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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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78股票简称:深圳新星公示序号:2024-083

债卷编码:113600债卷通称:新秀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增持计划基本概况: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方案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加持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并且不高过rmb4,000万余元,加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增持计划执行进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并未增持股份,此次增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转变,加持潜伏期等因素的影响,存有此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完全执行风险。

一、加持行为主体基本概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大股东、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老先生

(二)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持仓的相关情况

(三)陈学敏老先生在此次增持计划公布之日前12个月未披露别的增持计划,且在此次增持计划公布之日前6个月,不会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信心,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市场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老先生方案自2024年2月8日起12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加持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并且不高过rmb4,000万余元,加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10)。

三、增持计划的实行进度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计划时长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并未增持股份。

(二)执行时限一半以上未加持的原因和后面分配:此次增持计划公布后,遭受企业年度报告、一季报等关键期及自身财务规划等多种因素,加持行为主体在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并未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陈学敏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将继续按照增持股份方案,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转变,加持潜伏期等因素的影响,存有此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完全执行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密切关注陈学敏老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新秀轻合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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