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长江货币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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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按日计算并按月支付收益,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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