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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08月23日起增加光大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