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本年度预估担保事项进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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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8股票简称:佳都科技公示序号: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以下贷款担保无质押担保,且属于2024年度预估贷款担保范围之内担保事项,为2024年度预估担保事项的推进。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为控股子公司及孙提供担保,在其中,为广东华之源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之源”)向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区分行(下称“农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不得超过23,010,678.90块的履约保函贷款担保;为广州新的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的佳都”)、广州市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佳都技术性”)、广州市佳都电子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佳都电子器件”)向广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广州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贷款担保;为佳都技术性向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第三分行(下称“工行广州市第三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不得超过1,000万元贷款担保;为新的佳都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分行(下称“中行东山岛分行”)申请办理授信额度给予不得超过77,000万元贷款担保。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具体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6亿人民币,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

●尤其风险防范:此次被担保人广州市新的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佳都电子器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华之源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负债率都超过70%,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定保证合同且仍在执行里的担保额度为75.33亿人民币(包含银行信贷担保额度67.68亿人民币、生产商融资担保7.65亿人民币),在其中,已所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96亿人民币(包含银行信贷担保余额36.75亿人民币及生产商担保余额0.21亿人民币),担保余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比例为47.46%。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此次担保事项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之源综合授信必须,近日公司和农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华之源与农行深圳分行签订的设立中国票据协议书(编号为:44050220240001701)做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23,010,678.90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期限为主导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合同约定项不会有分期付款履行义务的,该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为了满足新的佳都、佳都技术以及佳都电子的综合授信必须,近日公司和广州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分公司与广州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书》(下称“合同约定”)所形成的债务做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余元,在其中,固定资产贷款合计不超过20,000万余元。新的佳都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0万余元,佳都技术性、佳都电子器件授信额度均不超过10,000万余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导合同项下每一个单项工程协议签订之日至此笔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如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担保期限至贷款展期协议约定的此笔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发生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以及项下单项工程协议约定的事宜,招标方公布负债提早到期,担保期限至负债提早期满之日起三年。

为了满足企业全资孙公司佳都技术性综合授信必须,近日公司和工行广州市第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佳都技术和工行广州市第三分行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主要包括:外币存款借款协议、外汇交易转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信用证开证协议书/合同书、设立担保协议、国际性国外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产品协议书、贵重金属(包含金子、白金、白金等贵重金属种类)租借合同及其其他资料)做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余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每一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一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止该债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的佳都综合授信必须,近日公司和中行东山岛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新的佳都与中行东山岛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等所形成的债务给予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得超过77,000万余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此次担保事项归属于2024年度预估担保额度范围之内贷款担保。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估事宜已经于企业2024年4月7日、2024年5月9日各自举行的第十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广东省华之源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54523254G,创立日期:2003年9月26日,法人代表:林超,公司注册地址:广州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1房,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1房,注册资金:25,100万余元。华之源专门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公安机关通讯系统、专用通信系统软件、视频监控系统分系统解决方案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40,698.81万余元、负债总额261,015.67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259,390.47万余元,固定资产贷款6,000.00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资产总额61,460.84万余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62,360.90万余元、利润总额16,622.34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10,369.53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326,539.60万余元、负债总额246,235.39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244,622.22万余元,无固定资产贷款,归属于母公司资产总额69,378.63万余元;2024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2,265.04万余元、利润总额700.50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1,408.75万余元。

广州市新的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5594580F,创立日期:2004年1月7日,法人代表:林超,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709房,注册资金:40,000万余元。新的佳都是一家专业的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城市轨道智能化系统、智能产品集成化。在城市轨道智能化系统领域具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取得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为城市轨道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间视频监控系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3,413.62万余元、负债总额475,931.11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473,087.62万余元,固定资产贷款1,000.00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资产总额87,252.37万余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67,275.86万余元、利润总额14,714.27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13,625.13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541,129.63万余元、负债总额451,244.70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448,690.27万余元,无固定资产贷款,归属于母公司资产总额89,663.40万余元;2024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14,438.07万余元、利润总额8,815.57万余元、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7,288.28万余元。

广州市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展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创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人代表:肖钧,公司注册地址:广州松江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5房,注册资金:15,000万人民币。佳都技术性关键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化及服务等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7,161.59万余元、负债总额121,562.33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121,562.33万余元,固定资产贷款1,000.00万余元,资产总额15,599.26万余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83,701.22万余元、利润总额182.21万余元、纯利润134.25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28,628.59万余元、负债总额112,846.22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112,846.22万余元,无固定资产贷款,资产总额15,782.38万余元;2024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9,934.65万余元、利润总额126.13万余元、纯利润183.12万余元。

广州市佳都电子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刘家涛,公司注册地址:广州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2房,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开泰大道30号之一1702房,注册资金:6,000万人民币。佳都电子系公司在2021年8月11日设立的集中采购平台,担负企业各种新项目的机器物资采购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3,282.45万余元、负债总额117,649.17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117,277.60万余元,固定资产贷款1,000.00万余元,资产总额5,633.28万余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4,696.76万余元、利润总额590.32万余元、纯利润484.48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71,381.38万余元、负债总额165,145.27万余元,在其中营业利润164,785.66万余元,无固定资产贷款,资产总额6,236.11万余元;2024年上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8,662.64万余元、利润总额614.76万余元、纯利润602.83万余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农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有关华之源的《保证合同》

1.双方当事人

债务人: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区分行

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借款人):广东省华之源电子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额度:23,010,678.90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的借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明确由借款人和贷款担保人承担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护保险费用及其起诉(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债务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担保期限:主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和广州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有关新的佳都、佳都技术以及佳都电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双方当事人

债务人:广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借款人):广州市新的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佳都电子器件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余元,在其中,固定资产贷款合计不超过20,000万余元。(在其中,新的佳都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0万余元,佳都技术以及佳都电子器件均不超过10,000万余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权产生期间届满之日及其法律法规主债权明确的情况之下,被确定归属于合同规定之被贷款担保主债权的,则基本上该主债权之本钱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包含法律规定贷款利息、承诺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翻倍收取的债务利息及其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保全费、竞拍或卖掉费、公告费等),因借款人毁约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等。

(三)公司和工行广州市第三分行签订的有关佳都科技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双方当事人

债务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第三分行

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借款人):广州市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00万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钱(包含贵重金属租用债务本钱以及按贵重金属租用合同约定换算而成人民币金额)、贷款利息、贵重金属租借费与人性化服务费用、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重金属租用净重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化造成的有关损害)、因贵金属价格变化造成的有关损害、贵重金属租借合同借出去方依据主合同规定履行相对应支配权所形成的买卖费等费用及其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

4.担保期限:若合同约定为借款协议或贵重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为:独立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或贵重金属租用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招标方依据合同约定之承诺公布贷款或贵重金属租用提早到期,则担保期限为贷款或贵重金属租用提早期满日之次日起三年。若合同约定为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则担保期限为自招标方对外开放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合同约定为设立担保协议,则担保期限为自招标方执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合同约定为信用证开证协议书/合同书,则担保期限为自甲方支付个人信用项下账款之次日起三年。若合同约定给其他股权融资文件信息,则担保期限独立合同书确立的债权到期或提前期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公司和中行东山岛分行签订的有关新的佳都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双方当事人

债务人: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分行

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借款人):广州市新的佳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额度:77,000万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钱、贷款利息(包含贷款利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因借款人毁约给债务人带来的损失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等。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三、企业总计对外担保金额及贷款逾期贷款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担保金额达93.21亿人民币(包含此次早已2024年股东会批准的金融机构授信担保85.56亿人民币、生产商融资担保3.65亿人民币及其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的每笔生产商融资担保4.00亿人民币),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19.6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定保证合同且仍在执行里的担保额度为75.33亿人民币(包含银行信贷担保额度67.68亿人民币及生产商个人信用担保额度7.65亿人民币),在其中,已所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6.96亿人民币(包含银行信贷担保余额36.75亿人民币及生产商担保余额0.21亿人民币),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47.46%。

以上贷款担保均是企业对子公司贷款担保,分公司间相互贷款担保及其全资子公司以质押贷款商品给自己贷款担保。除了上述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行为主体做担保,无贷款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到诉讼担保。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海珠区分行与佳都科技签订的有关华之源的《保证合同》;

2.广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佳都科技签订的有关新的佳都、佳都技术以及佳都电子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第三分行与佳都科技签订的有关佳都科技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分行与佳都科技签订的有关新的佳都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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