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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37股票简称:李子园公示序号:2024-071
可转债编码:111014可转债通称:李子树苗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召开时长: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0:00-11:00
●召开地址:使用价值线上(www.ir-online.cn)
●召开方法:网络互动方法
●大会难题征选: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hkvzMGylfW或者使用微信扫描下边小程序二维码开展开会提出问题,公司将通过此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允许范围内就投资人普遍关注的难题进行回答。
一、答疑会种类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已经在2024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企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规划等状况,企业定为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0:00-11:00在“使用价值线上”(www.ir-online.cn)举行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广泛征求投资人的意见建议。
二、答疑会举行的时长、位置和方法
召开时长: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0:00-11:00
召开地址:使用价值线上(www.ir-online.cn)
召开方法:网络互动方法
三、参与人员
经理:朱文秀
董事长助理:程伟忠
财务经理:孙旭芬
独董:肖作平
(如遇,与会人员很有可能作出调整。)
四、投资人参与方法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0:00-11:00根据网站地址https://eseb.cn/1hkvzMGylfW或者使用微信扫描下边小程序二维码就可以进入参加沟通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时进行开会提出问题,公司将通过此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允许范围内就投资人普遍关注的难题进行回答。
五、手机联系人及资询方法
手机联系人:企业证券事务部
手机:0579-82881528
发传真:0579-82886528
电子邮箱:zqswb@liziyuan.com
六、其他事宜
此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使用价值线上(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询此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和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5337股票简称:李子园公示序号:2024-070
可转债编码:111014可转债通称:李子树苗可转债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股份回购进度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0月9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24.66元/股;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
2023年10月18日,企业初次回购股份。详细情况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9)、《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74)、《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5)。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8月,企业未实施股份回购。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62,962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比例是3.49%(因为公司“李子树苗可转债”处在转股期,总市值不断转变,截止到2024年8月底,公司总股本增加到了394,432,300股),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6.02元/股,最低价位为13.62元/股,总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rmb209,383,478.77元(没有合同印花税、提成等交易手续费)。以上复购事宜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