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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股票简称:华电重工公示序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9月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丰台世博会博物馆大道6号华电国际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老总彭刚平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5人,执行董事刁培滨老先生、樊春艳女性,独董黄阳华老先生、吴培国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应邀出席4人,监事长刘志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吴沛骏老先生列席会议,别的1名高管人员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荣胜、郑大晴天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真实有效,决议程序合法,所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5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1、北京竞天公诚法律事务所有关华电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