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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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7股票简称:金冠电气公示序号: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维护企业的价值及股东权利,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0.45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2月7日和2024年2月8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8)和《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0)。

依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要求,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股份回购的价格上限开展适当调整。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20.45元/股(含)调整至不得超过19.96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价格上仅限于2024年6月6日起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6月20日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9)。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应当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8月30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609,275股,占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比例为1.18%,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3.60元/股,最低价位为11.05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20,015,433.07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进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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