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山东省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一部分募资账号注销的通知

· · ·

证券代码:301149股票简称:隆华新材公示序号:2024-043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687号)审批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允许,山东省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隆华新材”)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亿港元,每股面值rmb1.00元,每一股发行价rmb10.07元,募集资金总额rmb704,900,000.00元,扣减未税的发行费rmb60,458,037.53元,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644,441,962.47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2021年11月5日对企业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海康验字[2021]000748号”汇算清缴报告。以上募资已经全部存放在企业开立的募资重点帐户,并和承销商、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订了有关监管协议。

二、募资储放及管理状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企业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企业在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和银行开户

金融机构、承销商签署募资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应用执行严苛审核,

以确保财政性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及更换状况:截止到2021年11月19日止,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资具体及时以前以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为94,252,019.75元,以自筹经费预先支付发行费为6,850,726.31元(未税),总共101,102,746.06元。公司在2021年12月28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94,252,019.75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6,850,726.31元(未税),总共101,102,746.0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经费已经全部更换结束。

2、超募资金应用情况:公司在2021年11月24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举办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允许公司实施工厂自动化技术和生产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新项目;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rmb7,000万余元、5,000万元及11,230万余元分别用于36万吨级/年性能卓越丁腈胶新建项目、工厂自动化技术和生产服务设施改造升级项目以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2022年8月15日举行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举办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超募资金rmb6,000.00万元用于8万吨级/年端胺基聚醚新项目。公司在2023年3月6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的议案》,允许企业增加资金投入超募资金rmb2,800.00万余元、6,200.00万余元分别用于工厂自动化技术和生产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新项目、8万吨级/年端胺基聚醚新项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执行地址变动状况: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公司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允许企业拟使用计划看向“研发基地”的所有募资3,000万余元,用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隆华纤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隆华高材”)PA66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此次变动一部分募投项目建设主体、执行地点及应用募资境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资产重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事项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项目执行发生募资盈余状况:公司在2023年10月17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1月8日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由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36万吨级/年丁腈胶新建项目和销售网络基本建设已建设完成,企业对于该募投项目开展结项,并把结余募资1,569.16万元和1,278.64万余元总共2,847.80万元用于31万吨级/年聚醚设备扩建工程及环保节能提升工程基本建设应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募资重点帐户详情如下:

三、此次注销募资银行帐户状况

(一)此次注销募资帐户基本概况

账户名:山东省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高青分行

账户:15-245101040033152

(二)此次注销募资帐户应用情况

农行高青分行帐户储放专门用于营销推广网络建设的募资。依据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对销售网络基本建设结项,并把结余募资1,278.64万元用于31万吨级/年聚醚设备扩建工程及环保节能提升工程基本建设应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销售网络基本建设应用募资3,725.84万余元,销售网络工程项目结余募资用以31万吨级/年聚醚设备扩建工程及环保节能提升工程1,278.64万余元。现该账户中储存的募资已全部按照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在2024年10月11日将此项目专用账户销户,将盈余贷款利息扣除账户管理费后60,972.88元转到企业一般银行帐户并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本。

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储放和使

用募资,确保财政性资金,不会有违规募资情况。

(三)募资账号注销状况

农行高青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15-245101040033152)的注销登记于2024年10月11日办理完毕。

四、备查簿文档

1、农业银行撤消结算账户申请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省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