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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8股票简称:凌志软件公示序号:2024-042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苏州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凌志软件”)股东持股如下:
1、股东上海市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华达启富”)持有公司17,126,590股,总股本的4.28%;
2、股东上海市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达盈智汇”)持有公司18,811,327股,总股本的4.70%(注: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除上述情况股权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外借公司股权66亿港元,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中涉及股权不出现所有权转让);
3、股东上海市华富智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华富智谷”)持有公司16,850,501股,总股本的4.21%;
以上股权均是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已经在2021年5月1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自身融资需求,股东华达启富拟在减持计划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公司股权,减持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
因自身融资需求,股东达盈智汇拟在减持计划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合计不超过2,350,000股公司股权,减持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875%。
因自身融资需求,股东华富智谷拟在减持计划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段内,根据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合计不超过6,020,000股公司股权,减持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050%。在其中,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4,000,100股,利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得超过6,020,000股。
高管增持价钱按市场价明确,若公司在相关减持计划执行期间发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总股本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则以上减持计划将作适当调整。
公司在近日接到股东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华富智谷各自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就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除了上述股权外,达盈智汇转融通外借公司股权66亿港元,参加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流程中涉及股权不出现所有权转让。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是√否
(二)公司股东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和华富智谷有关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承诺如下所示:
(1)自凌志软件A股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所持有的凌志软件股权,也不由凌志软件复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外国投资者个股在锁住期满2年之内开展高管增持的,本企业承诺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凌志软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钱(期内凌志软件若有年底分红、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则作除权除息解决),每一年高管增持总数合计不超过上年底本企业持凌志软件股权数量20%;
(3)本企业的高管增持个人行为将采取证交所竟价、股票大宗交易或国有资产转让等合理合法形式进行。每一次高管增持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告凌志软件公示此次高管增持的总数、高管增持价格定位、高管增持时间范围等;
(4)可能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况(指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碰触退市标准的,自相关处罚决定或是司法审判做出之日起止企业股票暂停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企业承诺采用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还许诺将于初次售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提前公布减持计划,并且在股份减持方案实施完毕或是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之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示实际减持状况;
(6)本企业承诺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需承诺不出让之而转让的股权;
(7)本企业承诺根据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减持股份的,将要求单独购买方的转让不得低于5%,且出售价格范畴低限对比大宗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本企业采取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后不再具有持仓5%之上股东资格的,本企业和购买方将承诺在随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并分别按照上述第5项约定的方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己的要进行高管增持,这次高管增持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数量及高管增持费用等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股东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约定的规定,并立即执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