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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企业名字:上海市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复洁环保
股票号:688335
个股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关键经营地: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路商业中心十一号写字楼633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延吉东路557号C座
股权变化特性:减持股份(占股比例降到5%)
股权变动报告签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法规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授权和准许,其执行亦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规章或内部标准中的任何条文,或与之相矛盾。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市区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日,除本报告公布的持仓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其上海市区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依据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没有授权委托或是受权其他所有人给予未在报告列载的内容与对该报告做任何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且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原文中另有所指,以下通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详细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
(1)截至本报告出示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作伙伴注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基本概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上市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已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截至本报告签定日,除拥有复洁环保的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项目投资不会有直接和间接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上市公司中拥有和控制的股权已超过该企业已发行股份5%的现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有一致行动人联系的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项目投资不会有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股权变动的效果及持股计划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效果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家依法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根据早期投资拥有复洁环保的股份。基于自身经营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复洁环保的股份。
二、将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企业已经在2024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43)。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融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2,516,587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高管增持期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高管增持价钱依照市场价钱明确。截至本报告签定日,该减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
除了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也不排除不久的将来十二个月内,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再次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概率;若后面产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宜,立即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股权变动方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向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400股,总股本的0.28%,详情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着权利的股权数量及占比
此次股权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项目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816,237股,总股本的5.28%。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项目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401,837股,总股本的5.00%。详情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有着权利的股权支配权限定状况
截至本报告签定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投资在公司具有权利的股权均是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不存在什么支配权限定,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权被质押贷款、冻洁或其它支配权限定等状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份的现象
截至本报告签定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下,不会有别的交易公司股票的现象:
第六节别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英硕项目投资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相关信息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依据法律解释及其为防止对该报告具体内容产生误会信息披露义务人理应公布而未披露的许多重大信息,及其证监会或是上海交易所依规规定公布而未披露的更多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公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负责人(签名):冯骏
签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第八节备查簿文档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影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规定提交的别的备查簿文档。
二、备查簿文档标准配置地址
本报告及备查簿文档置备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便查看。
附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公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负责人(签名):冯骏
签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5股票简称:复洁环保公示序号:2024-053
上海市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股东占股比降到5%的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后,上海市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英硕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由7,816,237股减少至7,401,837股,总股本的比例由5.28%减少至5.00%,再也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此次股权变动系英硕项目投资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方案而致,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不会造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体制和长期运营。
公司在2024年10月21日接到公司股东英硕项目投资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概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公司股东英硕投向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4,400股,总股本的0.2799%,详情如下:
(三)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现象
二、中涉及后面事宜
1、此次股权变动为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主要因素系公司股东本身经营需要,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2、此次股权变动系英硕项目投资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方案而致,详细公司在2024年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43)。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减持计划并未实施完毕;
3、此次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写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还是处于其减持计划执行期内,公司将继续并督促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复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