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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0股票简称:万盛股份公示序号: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浙江省万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6,913,437股,总股本的比例是2.8687%,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0.70元/股、最低价位为7.77元/股,累计收取的总金额为153,626,362.06元(没有合同印花税及佣金相关费用)。
一、复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3年11月30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复购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2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6.78元/股,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73)。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16,913,437股,总股本的比例是2.8687%,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0.70元/股、最低价位为7.77元/股,累计收取的总金额为153,626,362.06元(没有合同印花税及佣金相关费用)。
本次回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别的表明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