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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0股票简称:统联高精密公示序号: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下称“此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于2024年11月1日以邮件方法传出。本次会议由企业董事长杨虎先生组织,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名,在其中邓钊老先生、杨万丽女性、曹岷女性、胡鸿高先生以通信方式出席并决议。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选举,本次会议审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觉得,企业本次回购股权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和/或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资产(包含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复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回购价格不得超过30.30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与此同时,为高效率、井然有序、顺利的进行此次公司回购股份工作中,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
表决结果:7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经过企业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可以起效,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一天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2)。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证券代码:688210股票简称:统联高精密公示序号:2024-062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计划方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余元(含)。
●回购股份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或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资产(包含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复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主要用途: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若公司无法将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30.3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法: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时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
企业分别往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月、以后6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实际回复如下:
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久的将来3月、以后6月暂时没有股份减持方案,如事后有股份减持方案,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股东深圳自主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及广东省红土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递交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因自身业务发展必须,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1日公布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54);除了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将来3月、以后6月也不排除存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风险防范:
(1)本次回购股权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实施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4)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运行未转到部分股份销户程序流程风险。
企业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策略的顺利推进,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7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已通过此项提案。
依据《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经过企业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可以起效,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董事会审议时长、程序等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复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长期价值的有效分辨,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加强投资人对企业的自信心。与此同时,以便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员工的凝集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股份回购,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且需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若公司无法将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
(二)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形式
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复购执行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
2、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限制,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复购期限自该之日起提早期满;
(2)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低限,则复购计划方案可自公司管理人员决定终止本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提早期满;
(3)如果企业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提早期满。
3、企业禁止在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时;
(2)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在认购时间内,若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于该不可复购期内的有关规定有所改变,将依据最新要求适当调整不可购买的期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若公司无法将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余元(含)。
回购股份总数:以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5,996.3546亿港元为载体,依照本次回购额度限制rmb10,00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30.30元/股进行测算,预估本次回购数量达到330.0330亿港元,回购股份总数总股本的比例是2.06%。依照本次回购额度低限rmb5,00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30.30元/股进行测算,预估本次回购数量达到165.0166亿港元,回购股份总数总股本的比例是1.03%。本次回购具体复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复购结束或复购执行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复购状况为标准。
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30.3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二级市场股票价钱明确。
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实行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送股票红利、配资、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开展适当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或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资产(包含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复购专项贷款)。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注:1、以上公司股权结构未考虑别的因素的影响,之上计算数据信息仅作参考,实际复购数量和公司组织结构具体变化情况以后面复购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准;
2、数据信息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而致。
(九)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1、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没经财务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225,925.39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124,303.30万余元,流动资金120,048.72万余元。依照本次回购资产限制10,000.00万余元计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报表的4.43%、8.04%、8.33%。依据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复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和/或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资产(包含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复购专项贷款),将于复购时间内适时付款,具有一定弹力,融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公司表示本次回购股权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会计、研发与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企业有足够的能力付款此次股份回购合同款。
2、此次执行股份回购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分析影响小,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企业负债率为44.31%,本次回购股权资产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或股份回购专项贷款资产(包含我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复购专项贷款),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有益于建立和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产品研发能力、竞争优势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长期性、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盈利。
4、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十)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是不是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除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属外,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属状况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7月25日公布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4-043)、2024年8月2日公布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4-044);与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不会有利益输送、不会有内线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的个人行为,而且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面有增减持股份方案,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企业向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月、以后6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企业分别往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月、以后6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实际回复如下:
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久的将来3月、以后6月暂时没有股份减持方案,如事后有股份减持方案,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股东深创投及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递交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因自身业务发展必须,根据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9月21日公布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4-054);除了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优秀人才一号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创投将来3月、以后6月也不排除存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开展股权转让。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公司注册资金将进一步减少。本次回购的股权理应在发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销户,企业届时依据落实措施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本次回购股权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稳定长期运营,不会造成企业产生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如果发生股权销户情况,企业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顺利、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相关工作,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实际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2、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允许的情况下,在认购时间内结合公司以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实施方案模板,包含但是不限于复购机会、回购价格、复购数量以及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制做、改动、受权、签定、实行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它会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4、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需要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5、之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6、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三、复购应急预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1、本次回购股权存有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实施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4、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运行未转到部分股份销户程序流程风险。
企业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策略的顺利推进,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泛海统联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