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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高新科技(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控股股东、老总、经理 建议公司回购股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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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3股票简称:康希通信公示序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格兰康希通信高新科技(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8月2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经理PINGPENG老先生《关于提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PINGPENG老先生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详情如下:

一、建议人的相关情况及建议时长

(一)建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经理PINGPENG老先生

(二)建议时长:2024年8月21日

二、建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地

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经理PINGPENG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自信以及对于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贯彻“以投资人为根本”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利益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团队意识和企业竞争优势,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并在未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建议内容

(一)复购股份的种类:企业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处:本次回购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还没有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三)回购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价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还是要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为标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6,000.00万余元(含)。

(六)复购自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七)复购时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四、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五、建议人们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建议人们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股份方案,如后面有这方面增减持股份方案,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承诺事项的需求立即相互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建议人服务承诺

建议人PINGPENG老先生服务承诺:将积极推进企业尽早举办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宜,并将在股东会中对公司回购股份提案投反对票。

七、风险防范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批流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复购事宜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高新科技(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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