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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7股票简称:汇金通公示序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9月1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青岛胶州市铺集镇东部地区工业园区,青岛市汇金通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由董事会集结,老总李明东老先生组织。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在其中李明东老先生、李京霖老先生、黄镔老先生、付永领老先生、张海霞女性以通信方式参加此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名字:《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参与现场和网上投票的是投票权公司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允许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法律事务所
侓师:张淼晶、马龙飞
(二)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青岛市汇金通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13日
●上报文档
(一)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