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炬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接到董事长、经理建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

证券代码:688049股票简称:炬芯科技公示序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9月14日接到董事长、总经理周正宇老先生《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函》,方正宇老先生建议企业使用超募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详情如下:

一、建议人的相关情况及建议时长

1、建议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正宇老先生

2、建议时长:2024年9月14日

二、建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地

方正宇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市场信心,并且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员工的凝集力,促进公司长期性持续发展,建议企业使用超募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执行股份回购,并在适宜机会将上述情况回购股份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建议内容

1、复购股份的种类: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处:本次回购的股权将于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还没有所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3、回购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钱: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还是要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计划方案为标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250万余元,总额不超过4,500万余元;

6、复购自有资金: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所取得的超募资金;

7、复购时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四、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不会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

五、建议人们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建议人们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如后面有这方面增减持股份方案,将按照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承诺事项的需求立即相互配合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建议人服务承诺

建议人方正宇老先生服务承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尽早举办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宜,并将在股东会中对公司回购股份提案投反对票。

七、董事会对股份回购建议的建议以及后续分配

企业将尽快就以上内容仔细研究,制定合理切实可行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按相关规定执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复购事宜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有待观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18日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