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湖南省麟麟安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股份方案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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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2股票简称:麟麟安通公示序号:2024-057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湖南省高新科技自主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省高新创投”)拥有湖南省麟麟安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麟麟安通”或“企业”)股权4,525,437股,占股比例5.75%,在其中3,037,206股系其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1,488,231股系其在企业2022年度执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以上股权均于2023年10月28日所有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在2024年9月18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省高新创投发送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公司股东本身融资需求,湖南省高新创投方案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7日起止2025年1月16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的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87,386.39股,总计高管增持占比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遇有分红派息、派股、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以上拟减持股票总数将相应作出调整。

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别的形式获取为公司发展2022年度执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上表中占股比例依照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总股本78,738,639股为基准测算。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省高新创投实际服务承诺如下:

“(1)自麟麟安通个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12个月,我们公司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持有的麟麟安通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麟麟安通复购本公司持有的麟麟安通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拟长期投资麟麟安通的股权。如果在锁住期满,我们公司拟减持麟麟安通个股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具体方式包含但是不限于交易中心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国有资产转让方法等;减持股份的价钱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证交所规矩的规定。

本郑重承诺及时与麟麟安通申请持有的麟麟安通的股权以及变化情况,假如《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对该公司持有的麟麟安通的股权转让还有另外规定,则本公司将按有关要求实行。”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湖南省高新创投根据自身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依据监管政策、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高管增持的总数、价格与时长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1、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有不可高管增持的情况。

2、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以上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政策执行高管增持,企业以及相关高管增持公司股东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省麟麟安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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