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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09月21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认购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利益备案日申请办理赎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红股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挑选红股也将红股按除权除息日的份额净值全自动变为基金认购开展追加投资,针对没有选择本基金实际分红方式的投资人,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股票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股票基金对外开放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这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点或者通过我们公司客服中心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有误或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请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前至市场销售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4)提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办理改动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点或我们公司确定分红方式修改成功与否。
(5)投资人欲了解相关分红状况,可去办理业务的本地市场销售服务网点,也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stocke.com.cn)查看《浙商汇金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浙商汇金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人也可以拨通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345咨询相关的事宜。
风险防范: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的分红造成份额净值转变,始终不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减少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我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股票基金前要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协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