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603633股票简称:徕木股份公示序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上海市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11.43元/股(含)。复购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余元,不超过rmb5,000万余元,本次回购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复购执行期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示序号:2024-015)、于2024年7月12日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示序号:2024-026)。
经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企业股份回购价格由总额不超过11.43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11.38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执行时限已过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现状、未来发展计划和二级市场情况等因素后,企业并未执行复购计划方案。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