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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根据对我国资本市场长期性健康稳定发展的自信,于近日应用原有资产总计621万元投资我们公司权益类、偏股型公募基金产品(在其中,浙商沪深指数300指数值加强型证券基金(LOF)300万余元、浙商聚潮新思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余元、浙商大数据信息优选交易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余元、浙商优选使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万余元),还许诺最少拥有1年及以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关集团旗下一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由北京市中植私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调整为河南科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
依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和北京中植私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植股票基金”)、河南科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科进证劵”)签定的代理产品销售总体转移三方协议,本公司将自2024年10月19日起终止与中植股票基金的协作。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买入基金,自2024年10月19日起会由河南科进证劵提供相关服务。详细如下:
自2024年10月19日起,投资者可依照河南科进证劵所提供的方式办理以下基金认购、赎出、定投基金、变换等服务(没有开通以上业务流程除外),进行相应的记录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维修服务,实际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请遵照河南科进证券要求。
一、可用基金范畴
注:A/C市场份额间无法相互之间变换。
二、重要提醒
1、投资人在申请办理以上股票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以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前提下,市场销售机构办理各类产品销售的具体时间、步骤、交易规则各类活动(若有)以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看有关详细信息
1、河南科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https://www.jzsec.com
客户服务热线:95305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067-9908
四、风险防范
1、基金托管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创业有风险,挑选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项目投资前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协议、全新募集说明书及其它法律条文。
2、投资人理应深入了解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存款方法的差别。定投基金是正确引导投资者进行长线投资、均值运营成本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其根本无法避开私募投资所固有的风险性,无法保证投资人获取收益,并不是取代存款的等效电路理财方法。
3、投资人欲了解我们公司基金具体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企业官网(www.zsfund.com)的相应股票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条文,以及相关业务公示。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9日